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我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持续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各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的修订公布。“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大幅增强,政务服务场所功能持续优化,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跨域办、就近办”,在线申办率达到70%。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更加丰富,“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年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高频事项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无缝衔接,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四端体验一致。高频电子证照全面应用,“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高频场景全覆盖,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年底前,建成统一规范、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全面跃升。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实现全域覆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为现代“政务综合体”,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成为全国政务服务最佳品牌之一。
二、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
按照“标准规范、四级统一”要求,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建立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创新发展。
(一)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及要素内容。
1.统一事项范围。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并规范确定主项、子项、业务办理项。各市、县(市、区)依据上级事项设定情况和本级实际,合理确定本级政务服务事项。
2.统一事项要素。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明确名称、编码、类型、主管部门、实施机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以及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法定办结时限、收费、办理结果、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一般要素。涉及现场勘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公示等特别程序的,要作为特殊要素予以明确,并列明法定依据、办结时限。各市、县(市、区)依据上级事项要素设定情况和本级实际,明确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要素。
3.同步梳理其他事项。参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同步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事项及要素。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及要素公布。
1.规范事项基本目录。衔接落实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我省依法依规设立的事项,分批分领域编制公布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现基本要素省、市、县、乡四级统一。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
2.优化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科学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同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逐项推动更多要素四级统一。事项基本目录修订完成一个月内,逐项修订公布实施清单。
3.优化事项办事指南。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需要,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优化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成一个月内,逐项修订公布办事指南,并严格实施。鼓励提供“白话版”“图例版”“视频版”办事指南。
(三)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核、动态调整机制,迭代升级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系统,严格规范管理。2022年10月底前,出台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要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四)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1.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成立山东省政务服务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构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建立标准研制、试点验证、审核发布、推广实施、效果评估和监督保障等闭环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支撑。
2.有序推进标准规范制定。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创新试点,分批制定修订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建设、场所建设、热线运行,以及政务服务实施、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