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9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5月18日发布2021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睿佳车业有限公司、临淄过客电动车行、济南市历城区金彭电动车经营部生产或销售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20批次,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车速限值项目、制动性能(干态) 项目、整车质量项目、结构项目、车速提示音项目、淋水涉水性能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电气装置项目、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防火性能项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
济南市历城区金彭电动车经营部销售的标示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能牌电动车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临淄过客电动车行销售的标示天津市睿佳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羚羊牌电动车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电气装置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依据蓄电池不同可分为铅酸蓄电池电动车和锂电池电动车。选购时建议:
1.核查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相关零部件(如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参数是否与合格证上标示一致。
2.关注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电动自行车反射器不合格,在使用中遇到照明不良路段行驶时,不能被侧方和后方过往车辆及时发现,容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3.挑车型:不同的车型,其安全性及使用性能差别较大。建议选购与自己体型较合适的车型。对喜欢的车型试骑行,感受骑行舒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