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必要时器材部门必须派人共同检查)。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