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38|回复: 0

“公摊”刺客?女子购74平米房仅得40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9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摊”刺客?女子购74平米房仅得40平[url=]央视网[/url]

[url=]2023年03月09日 10:34:38 来自北京市[/url]





557人参与53评论




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房屋建筑面积为73.96平方米,可实际上,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加上厨房和卫生间,套内面积只有40平方米左右,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

这是咋回事?

购74平米房屋套内仅40平。

河北衡水的郑女士称2020年8月,她在安居客App上看中了河北霸州市华山家园一套房产,随后通过安居客App联系到了房产中介曹某。曹某称这套房已经没有了,推荐了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套房产。郑女士说曹某当时表示万和新城是新民居性质,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价格低廉且靠近天津,郑女士最终选择了这套住房。此后,郑女士再次来到新买的房子发现,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加上厨房和卫生间,套内面积约为40平方米,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我买的房屋公摊面积约为46%,远超楼市常见的公摊系数,而且购房合同也没有对公摊的具体项目、面积大小等进行说明”。

2021年5月,郑女士再次前往万和新城时发现,楼外墙标注了“拆”字,“这房子没有房本,万一被拆了,我这21万就打水漂了。”

企业回应:相差35平米属正常情况。




就郑女士反映的问题,涉事房产中介曹某称自己的客户都是在对房屋实际面积知情的情况下才会签订购买合同,曹某表示会查询相关订单再回复。2月28日郑女士联系开发商售楼处工作人员王某,郑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王某称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属于正常情况,并表示售后问题需要找开发商。3月2日,涉及此事的安居客专员称将配合用户维权。

律师:开发商涉嫌侵权,

对此事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紫东表示,购房合同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徐紫东律师认为本案中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等,则侵犯了郑女士的知情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0-13 04: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