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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AQ/T 8011—2016《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与AQ/T 8011—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6版第1章); ——删除了自主安全培训的术语和定义(见2016版2.3); ——增加了线上安全生产培训术语和定义(见3.3); ——增加了专职教师的术语和定义(见3.4); ——增加了兼职教师的术语和定义(见3.5); ——增加了管理人员的术语和定义(见3.6); ——修改了制度建设要求(见4.1.1,2016版3.1.2); ——增加了培训机构应急管理要求(见4.1.2); ——增加了培训机构办公和培训场地面积、消防等要求(见4.2); ——增加了每个培训行业或作业类别的教师要求(见4.3.1); ——增加了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要求(见4.3.2); ——修改了教训评估考核要求(见4.4.1,2016版3.1.4); ——增加了培训学时要求(见4.4.4); ——增加了线上安全生产培训的要求(见4.5); ——增加了培训场地考勤、录像等设备设施的要求(见4.6.1、4.6.2); ——增加了培训档案要求(见4.7); ——修改了特种作业专(兼)职教师的资格要求(见5.2,2016版3.5.4); ——增加了实际操作培训设备设施等要求(见5.4); ——增加了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类别实操设备配备要求(见5.5); ——增加了对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条件要求(见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16年首次发布为AQ/T 8011—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除外),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自主开展上述培训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生产培训 safety training 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3.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safety training institution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3.3 线上安全生产培训 online safety training 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3.4 专职教师 full-time teachers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立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专门从事培训教学或研究工作,具备安全生产培训类别应有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3.5 兼职教师 part-time teachers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临时或者短期聘请,从事培训教学或研究工作,具备安全生产培训类别应有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3.6 管理人员 managerial staff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立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学管理、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管理及服务的人员。 4 通用要求4.1培训制度要求4.1.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有健全的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岗位责任制、培训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培训教学评估、培训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 4.1.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编制符合GB/T 29639的火灾、踩踏、触电等类别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2 培训场所要求4.2.1 应具备自有或签署3年及以上租用合同的固定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办公室应满足所有管理人员及专职教师工作需要,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 m2。 4.2.2 培训场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应符合GB 55036和GB 55037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4.2.3 培训场所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被占用、堵塞、锁闭。 4.2.4 理论培训场地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的教室,满足同期60人及以上的培训需求,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5 m2。 4.3 培训教师及管理人员要求4.3.1 每个行业类别或作业类别应配备2名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 4.3.2 应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 4.4 培训教学要求4.4.1 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教学评估考核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方法、讲义与课件、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4.4.2 具备满足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要求的正版教材、讲义与课件,并建立教材、讲义与课件定期更新、审核机制。 4.4.3 理论培训可采用线下、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际操作培训不应采用线上培训方式。 4.4.4 培训课程及学时应满足培训大纲的要求,线下培训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线上培训每学时不少于30分钟。线上培训学时不应超过相应培训大纲规定理论培训学时的60%。 4.5 线上安全生产培训要求4.5.1 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应具有国家域名注册证书或网络服务器服务协议。 4.5.2 线上培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职称,并在所授课程专业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 4.5.3 使用自主开发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线上培训课程进行评估。使用第三方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选择合法运营的平台,并签订协议,明确网络数据保密协议和安全责任,并对线上培训课程进行审核,对线上培训教学进行全程管理。 4.5.4 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课程管理、实名注册、远程教学、交流互动、学习记录、学时证明、档案管理、查询统计、自动抓拍、人脸识别、屏蔽快进、防止多点登录、无操作锁屏,并如实记录学员培训学时。 4.6 设备设施配备要求4.6.1 应配备具备学员身份信息录入以及识别功能的考勤设备。 4.6.2 应配备具有联网和存储功能的监控设备,对培训过程进行全覆盖监控并录像。 4.6.3 理论培训教室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还应具有配套的学员培训后勤保障设施。 4.6.4 应配齐应急设备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可靠。 4.7 培训档案要求4.7.1 培训学员的培训档案应实施一期一档管理,以纸质或电子档案的形式进行归档、存放和保管。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学员信息汇总、考勤记录、培训教材或课件、培训现场视频记录、培训质量评估记录和培训总结等。 4.7.2 保存纸质档案的机构应配备培训档案管理室,满足防火、防盗、防潮要求,使用面积、档案柜(架)数量应满足培训档案保存需求;保存电子档案的机构应保障电子档案可查询、可验证。 4.7.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条件5.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满足4通用要求。 5.2 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所授课程专业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且实际操作教师应取得过所授课程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高处作业每个作业类别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 5.3 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满足实际操作培训需求,保证实际操作培训效果。 5.4 实际操作培训设备设施应为自有或签有租用合同租用3年及以上,数量应满足所开展作业类别的实际操作培训需求,配置应遵循贴近工作实际、安全可靠、符合人体工学设计等原则,功能应涵盖培训大纲要求的训练内容。 5.5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类别应配备真实的实操设备,其他作业类别至少配备实物仿真培训设备。 5.6 应建立实际操作培训设备管理台账,对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可靠。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条件 6.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满足4通用要求。 6.2 专(兼)职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授课程专业相匹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职称,并在所授课程专业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6212/wps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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