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消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一些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想方设法地变成"无财产可供执行之人"。近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事情是这样的↓↓↓
男子周某在小区里将邻居陈某撞伤,双方就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陈某便起诉至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周某应向陈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
然而,到了执行阶段时发现,周某名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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