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福建召开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推选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为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值得关注的是,侯建军为青岛籍干部,早年在山东任职超30年。
编辑/张慧
审校/庄建成
官方履历显示,侯建军,男,汉族,1963年1月生,山东平度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侯建军是法律科班出身,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后进入山东省委政法委工作,历任山东省委政法委调研处科员、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山东省委政法委副处级巡视员等。
1993年,侯建军调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两年后任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年,他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后又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年被任命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5年后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1月,侯建军离开工作了34年的山东,跨省履新云南,担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次月获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2023年1月,侯建军再次跨省调任福建,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后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3月获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并于此番兼任福建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伴随着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对法院、检察院法治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由于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两院“一把手”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和政法部门工作经验,已经成为标配,法检系统内的交叉任职也更为普遍。
就侯建军而言,其曾任职于山东及云南两省政法系统的经历,无疑为其履新福建省检察院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侯建军在云南任职期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配套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形成“智服、智管、智执”格局,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彼时他曾公开表示,我们要深刻理解立法的本意,真正站在老百姓立场上,做到法、理、情并重,注重“法结”“心结”一起解,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
侯建军履新福建后,福建省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探索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可复制经验、提供可借鉴模式。
3月30日,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侯建军在致辞中表示,福建是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首批试点省份,将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除此之外,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方面,福建有着自身的检察工作优势。比如,立足福建民营经济充满活力的优势、生态美的优势、对台“五缘”优势等,打造出“亲清护企”、恢复性生态司法、涉台文物保护等多项在全国推广的文化品牌、机制模式和经验做法,形成了一批彰显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在此番举行的福建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侯建军说道,要从法治上着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切实树立中立、权威、专业、公正的良好形象。要从机制上着手,坚持边探索边完善,加强对新类型案件、新型办案机制的监督,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质效,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检察官惩戒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