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 请调整心情再上路 ■案例
8月2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公交车站点前,一辆出租车突然冲入等车的人群里,致使2人被撞身亡,8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调查,肇事司机在出车前跟妻子发生口角,事发时情绪不稳定,开快车,导致遇情况不能正确处理。
■相关知识
带着情绪驾车上路,是不少驾驶员都有过的经历。大量交通事故案例表明,驾驶员带着情绪驾车,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提醒,驾驶员在行驶中要心平气和,不能带着不良情绪驾驶,让消极情绪影响手中的方向盘,以致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驾驶员在行车中,碰到不顺心或违背自己意愿的事而生气,把车辆当成发泄怨气、向对方施行报复的工具,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下,易产生赌气的现象:会车时,对方没有让出中心线,或者夜间对方没有按规定使用近光灯,影响到自己行驶路线和视线时,易产生恼火埋怨情绪;超车时,对方减速不让路或让路不减速,长时间压着自己的车,跟随的时间长了,怨气会越积越深,便会产生教训对方一下的念头;对方强行超车,危及本车安全,此时怨气会陡然产生,于是加速前行,想给对方造成超车困难;在单车道或窄桥相遇时,双方没有及时避让,便埋怨对方不是,不愿倒车让行;行人、自行车让路不及时,或与汽车抢路时,急躁恼火;受到领导批评时,尤其当批评不完全正确时,心中窝火。
另外,驾驶员过于高兴或沮丧,也会严重影响安全操作。因此,驾驶员平时应注意保持情绪的稳定,并注意防止在下列情况下情绪受到干扰:受到上级或相关人员的表扬或批评,易高兴或沮丧;分配的行车任务令人满意或令人失望,也会使人高兴激动或沮丧压抑;初恋者或失恋者,驾驶时想到自己的恋人,易兴奋或压抑;家中有喜事或难事,易高兴或沮丧;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被没收驾驶执照,再驾车的时候,心里会十分沮丧。
汽车驾驶员要控制情绪,保证行车安全,必须做到不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在沮丧时开车,不在闹情绪时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