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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贝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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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电气试验安全要领

  第二○七条 试验负责人必须在每次试验前向全体试验人员讲授试验方案、 工作
内容、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人员分工情况应记录
备查,必要时应录音。
  第二○八条 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要认真检查全部安全防护设施,
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连线、试验、接地线是否正确,所有试验人员是否按分工
要求进入岗位。
  第二○九条 在确认全部人员已退到安全区后,试验负责人即可发出准备通电的命
令,待得到试验人员逐个回复“可以通电”的复令后,试验负责人方可下达“通电”
的命令。
  第二一○条 从试验负责人宣布试验开始到试验结束, 所有命令和复令都必须录
音。试验顺利完成后,录音带可不保留,若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录音带必须保留
到事故结案。
  第二一一条 试验结束或需改变试验接线时,必须由试验负责人下令“断开电源”
,并指令专人对产品进行放电、验电、挂接地线后才能宣布“电源已断开”,再指令
主操作人或其他人员拆除或改接试验接线。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器产品现场试验和容量大的产品试验时,试验前后均应对被试品先行验电、放
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二一二条 大型电气产品试验(包括现场试验), 在试验负责人和主操作人不
易观察到试品的各部位时,应由试验负责人指派专人位于危险区外进行监护。
  第二一三条 试验充有压力的试品时应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不影响试验性
能的情况下,承压件或瓷瓶应有保护措施。
  第二一四条 严禁带电检查试验线路和改变接线。试验时未验明确认试器, 试验
线路等未带电前应一律视为带电,严禁用于触摸。
  第二一五条 电机超速试验时应在隔离间进行,严禁一切人员进入隔离间。
  第二一六条 机械设备的电力装置调试。
  1.试品的金属外壳应按规定接地,各外露的传动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2.首先检查安全联锁、限位、保护控制、信号等二次回路,才能做主回路的通
电试验。
  3.大型、成套设备的电气装置调试时,应有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各岗位人员配
合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高频电磁场和静电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高频电磁场安全防护

  第二一七条 高频电磁场环境下工作的人员,除进行一般性安全技术培训外, 还
应定期进行高频电磁场防护的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一八条 高频设备(装置)的设计必须考虑高频变压器、振荡回路、馈电线、
感应器等的合理布局和设备(装置)屏蔽。
  第二一九条 高频设备(装置)的屏蔽应采用导电良好的材料如铜、 铝等制造。
屏蔽结构应尽量减少尖端和棱角并接触良好,结构严密。
  第二二○条  高频振荡回路中引出高频机箱的部分宜采用铜铝材制成的板状或网
状结构进行屏蔽,并与机壳之间有良好的电气接触。
  第二二一条 机壳外的高频输出变压器应采取屏蔽措施, 其屏蔽罩体宜设计成圆
形。罩壁和变压器线卷的距离一般为变压器线圈半径的1/3~1/5。罩体顶部和
变压器线圈的距离一般为变压器线圈半径的1~2倍。
  第二二二条 高频馈电线宜采用四面体的铜板或铝板屏蔽, 并在两端与设备外壳
进行可靠的电气  连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二三条  因受操作工艺限制不能进行全屏蔽的高频部分(如感应线圈等),
宜采用自动启闭的屏蔽罩体或采用金属与非金属复合材料进行屏蔽。
  第二二四条 高频设备的外壳(屏蔽体)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严禁随意开孔
打洞。工作时,设备的柜门不得打开。
  第二二五条 高频设备和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高频接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地线应尽量缩短,其长度一般不超过波长的1/4,若无法达到时应避开
波长1/4的奇数倍。
  2.接地线应选用多股铜线或多层铜皮,且应保持平直。
  3.接地极宜选用表面积为1~2m[2]的钢板立埋于2~3米的地下。 铜板厚
度不做规定,但应耐一定的腐蚀。
  4.高频电源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就近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第二二六条 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屏蔽室的结构型式及材料,应根据屏蔽要求确定。
  2.屏蔽室的通风口应予屏蔽。
  3.滤波器应设置在电力线路进入屏蔽室的入口处。
  4.屏蔽网、滤波器和其他金属管道均应接地。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二七条 电子管振荡器的振荡回路和高压整流部分,应装设联锁装置。 当柜
门开启时应能自动断开电源。
  第二二八条 高频设备的信号、仪表、联锁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 高频设备的遮
栏和屏蔽装置应经常保持良好,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工作中不许进入遮栏进行检修。
  第二二九条 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高频设备,并指定操作负责人。 操作时应穿
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及其他规定的防护用品。
  第二三○条 更换工件时应停止高频输出。工作中不得用手触及设备的冷却水。
  第二三一条 设备工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应首先切断高压, 然后再分析
排除故障。
  第二三二条 检修设备时应先停电。打开机门后,首先对阳极、栅 极、电容器等
放电,然后再检修。严禁带电抢修。操作工不得独立检修设备。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静 电 防 护

  第二三三条 下列场所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2.有产生静电并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
  3.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
  第二三四条 设备和装置在运行中一旦发现可疑的吸引、推斥、 放电以及非设备
漏电而使操作人员受到电击等现象时,即应测试确定是否静电所致。
  第二三五条  各种设备和装置在设计时应充分估计到静电产生和积蓄的可能并采
取针对性的措施,并实际测定采取措施后的效果。
  第二三六条 对金属导体进行防静电接地时应同时考虑跨接。 防静电接地线的安
装应符合GBJ232-82的规定。
  第二三七条 采用屏蔽限制静电电位上升的措施时, 必须将屏蔽材料可靠的接地
或与已接地的物体跨接。
  第二三八条 当采取增湿、 加入抗静电添加剂和静电消除器等措施时必须针对不
同场所和消除静电的对象合理选用。
  第二三九条 当人体由于自身活动、 接触或静电感应可能造成静电伤害或二次伤
害的场所应采取防止静电造成危害的措施。
  第二四○条 对各种防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并测定其可靠性。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四一条  本规程未包括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与国家标准有抵触时
按国家标准执行。与部颁其它标准有抵触时按本标准执行。
  第二四二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机械工业部。
发表于 2011-8-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2-2-1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版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2-2-1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2-2-1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2-5-2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用,
发表于 2012-5-24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了一遍。
发表于 2012-8-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好吖
发表于 2012-9-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 2012-10-2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学习
发表于 2012-12-2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3-8-22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多谢啊
发表于 2013-8-22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4-7-1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资料,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15-9-30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直接提供文件范本。粘贴显得不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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