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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YF0534 于 2011-9-1 14:55 编辑
税务部门证实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等福利,个人需缴纳个税。大多数的白领对于“被月饼税”并不知情,都以为是免费福利。一些白领称每年个人福利总价值可达上万元,如果个税按最低标准10%来计算,一年被“福利税”上千元。
有人说,在税务机关的眼里,蚂蚱腿上的肉也是很多的,只要敢下刀且剜的干净。公司员工过中秋节发盒月饼还要缴纳几块钱的税,足以证明此言不虚。
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国聚财”的税务机关就应该有这种蚂蚱腿上剜肉的精神。既然单位发月饼收税在法律上没有疑义,那么就算此举有违传统,职工也应该服从国家法律,这一点毋庸置疑。有这样认真的税务机关,我们应该感到庆幸才对。
不过,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发放福利传统的国家,从过冬的大白菜到取暖煤,从中秋的月饼到春节的肉,有些单位都曾经发放。现在与时俱进,直接发购物卡、银行卡甚至享受超低价买房“福利”的单位也是屡见不鲜。正像有网友追问的那样,吃月饼缴税,喝茅台缴没缴税?开“福利车”、住“福利房”缴没缴税?甚至有人把矛头直指税务机关:你们那高额的年终奖缴没缴税?
如果说“月饼税”只是蚂蚱腿上那点肉的话,现实中还有青蛙腿、烧鸡腿、乳猪腿甚至大象腿存在。收到“蚂蚱腿”做福利的只不过是那些最普通单位最普通的职工,那些享受肥美的“烧鸡腿”、“乳猪腿”甚至“大象腿”的人,才是税务机关应该紧盯的对象。不过在现实中,那些“工资基本不动”还能过上神仙般日子的人,他们的工资外收入交没交税真的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从根本上说,国家税收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平衡和调节贫富差距的一种手段,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缴纳的税也许只是一点点,得到的回报可能更多。所以按照常理,越是福利低的职工越应该支持福利缴税的政策才对。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明显的调节结果,我们只是看到了“蚂蚱腿”越来越瘦,“大象腿”越来越肥。
税法规定,凡是收入,皆需纳税,税务机关收取“月饼税”并没有错。但如果税务机关只把眼睛盯在“蚂蚱腿”上,甚至剜了“蚂蚱腿”上的肉去补“大象腿”,那就有些“杯具”了。
□刘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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