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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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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规定
1、工作前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齐备可靠,刀具是否正常完好,各部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利落,袖口、裤脚口紧身整齐,不准带手套操作,女工需戴工作帽。
3、操作场所的通行道路不准堆放材料,待加工和已加工完木材应清理堆放指定地点,以保证道路通畅。
4、机械运转时,严禁给机械注油、台面擦油及清扫木花、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的和底部的木屑、刨花、杂物等。
5、木材遇有透节、活节必须清除,再刨木材,防止蹦出伤人。
6、使用砂轮磨刀具时,砂轮必须有安全罩,砂轮如有裂纹及破损,应停止使用,用砂轮时要戴眼镜,并站在侧面。
7、应按时磨刨刀,磨刀时精神要集中,防止割手。
8、木材加工前,必须将铁钉,灰垢等金属物及活节、石块等清除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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