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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一次雷霆行动,救了几多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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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整治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动,实为一次爱民活动。这一整治行动有无实效,到底救了多少人的命?这个问题如今已有答案。据公安部日前披露,8月15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个月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5397起,其中醉酒驾驶10711起,占查处总数的16.4%。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320起,死亡118人,受伤35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7.5%、36.2%和31.0%。
  因酒后驾驶致死人数在一个月里下降36.2%,数据令人猛醒,发人深思。那么,这个36.2%是多少人?笔者一时还没有找到去年8月份全国酒后驾驶致死的人数,但找到了公安部公布的综合数据:2008年发生交通事故265 204起,死亡73 484人, 2009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3206起交通事故,造成1302人死亡,其中,酒后驾车肇事2162起,造成893人死亡;醉酒驾车肇事1044起,造成409人死亡。分析去年全年和今年前8个月死亡人数,大致可以算出,今年8月中旬开始的整治的一个月里,至少救了几百条人命!这个账是算得出来的。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人的生命最为宝贵,一个人的生命影响着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影响着民族、国家和社会。酒后驾驶猛于虎,夺走了多少人的性命!再不下决心整治不行了,公安部这次真抓实干,动了真的,更动了硬的。在整治酒驾专项行动部署会上,公安部领导明确表态: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驶“零容忍”,并按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处罚。请注意,这里所谓“零容忍”,就是决不容忍;所谓“最高限处罚”,就是要处以重刑直至极刑。
  为切实抓好整治行动,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河南、山东等13个省(区、市)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浙江、广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江苏、浙江省公安厅与省纪委、监察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管理和监督。山东、湖北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军队、武警部门,开展军警系统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公安部相关领导表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将实现常态化。
  事实表明,整治与不整治大不一样,铁腕整治与马虎整治、敷衍整治大不一样。铁腕整治不顾“面子”,不讲人情,无论何人何地只要酒驾、醉驾都要严厉惩处, 9月4日,四川孙伟铭、广东黎景全二人都因醉驾致多人死伤,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前一审被判死刑,这是两记响亮的警钟;而马虎整治、敷衍整治则是搞 “批评教育”、“下不为例”,正是在一次又一次屡教不改的“批评教育”中,在一次又一次麻木不仁的“下不为例”中,在疯狂的车轮下夺走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毁了一个又一个幸福家庭,而肇事犯罪的“酒鬼”、“醉鬼”们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往往仅以普通的交通违纪违章处分,或花钱消灾,等等。这样的处罚犹如隔靴搔痒、扬汤止沸,不但治不住酒驾、醉驾,反而会助长之。
  严是爱,松是害,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再次说明了这个道理。同样的,开展反腐败斗争、治理环境污染,以及“扫黄”、“打黑”等,也得动真的,更要来硬的。否则,只是走过场而已,是难以见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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