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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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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s] 本帖最后由 松花江 于 2009-10-13 10:12 编辑 [/i]

吉林市吉化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吉林市松花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军以购买新罐车为由在钢材市场降价的情况下居然花大价钱购买一批罐车,高于市面近200万元,事后企业员工到北京进行上告,郑军因害怕事情败露,低三下四恳求员工不要上告,花了数十万元“封口费”将此时摆平,这一次郑军就受益100多万元。      郑军于2009年1月份成立商务车队,主要服务于东北炼化吉林监理公司。所招聘司机都是其亲属及朋友介绍走后门而来,未经公开正式招聘。所招聘司机自然情况公司并不知情,郑军也没有安排公司人员对这些司机进行培训,直接上岗,造成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情发生在2009年3月12日晚11点40分左右,驾驶员郭鹏驾驶金杯面包车在酒后将3位下夜班行人两人撞死一人撞伤,事后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郑军却并未因管理不善遭到上级领导批评,郑军确因此事大动干戈,将怒气发到敢怒不敢言的员工身上,员工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只是其一。       其二:由于郑军管理不善导致9月03日运送环氧乙烷的司机林泽明由于公司领导工资不公平,造成心里负担,在开车时翻车造成死亡,此次事故使企业又损失了50余万元。种种因其对权利的热爱,对金钱的欲望导致的种种不公平降临在公司员工身上,不知道这样的领导为何会一直逍遥自在的吞噬国家金钱,压迫这些员工而没有人制裁他,还在保护他,不知道这保护伞的能量会为什么会将国家法律都阻挡在保护伞外呢,恶人何时能遭到报应!这样的人竟然能够成为国有企业领导,不知这个企业在郑军的贪污下能支持多久,还能存在多久,这个企业的员工还能工作多久,看来北京上告团即将热闹,拭目以待这样的人在中国的企业中能得到什么下场!!!
发表于 2009-10-1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會主義的悲哀
发表于 2009-10-1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重庆的报道,这样的事情早应该平息了。社会多几个王晴天,不知有多好。。。。
发表于 2009-11-1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可惜 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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