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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分别下发通知,启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先表彰活动。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和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己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做出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评先表彰活动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要求评选对象要向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监机构以及长期在条件艰苦、环境困难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工作的人员倾斜。评选对象要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公示,推荐过程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分别在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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