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配备及使用,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 1.1负责制订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管理计划。 1.2检查防护设施使用状况。 1.3审查新采购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 1.4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施名称、供应商信息、购置时间、安装地点、数量、使用状况、负责人、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2设备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工作场所或车间负责人:负责记录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其运行不良情况。 4要求 4.1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或岗位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保证配置有效齐全。 4.2采购职业病防护设施时,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并充分考虑其防护效果,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审查。 4.3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 4.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运行情况,查看使用、检查、维修记录。 附记录表格: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使用记录表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管理检查表 4、表4 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