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迷途唐三藏

这回是PPT版电气安全基础知识教育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电气菜鸟。。
发表于 2012-8-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2-8-1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2-9-2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资料,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2-9-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0-8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2-10-8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积分啊~~~~
发表于 2012-10-9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2-10-9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简单的常识
发表于 2012-10-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来看看。。。。。。。。。
发表于 2012-11-1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下!!!!!!
发表于 2012-12-24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24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发表于 2012-12-2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电,可发生在有电线、电器、电设备的任何场所。触电后会引起人体全身或局部的损伤,损伤轻者可造成痛苦,损伤重者可迅速死亡。 触电时当电流量进入身体达到18~22毫安(mA)时,会引起呼吸肌不能随意收缩,致使呼吸停止,产生严重窒息;如电流量超过22亳安以上,可使心室发生颤动,造成心泵排血困难,几分钟内即可停止心脏跳动。所以心室颤动是触电死亡的主要原因。如一次超过10安培的电流量就会把皮肉击穿。脑子和其它神经组织通过大量电流时,都会失去所有的正常兴奋性,而使伤者很快进入触电后昏迷状态。如受到过大电流的损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会立即产生强烈反应,这时触电者会发生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血压下降和神志不清等症状;如强大电流继续进入人体,将会麻痹其呼吸、心跳中枢,使呼吸、心跳停止,如救治不及时则会很快死亡。
    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


    【首先】使病人尽快脱离电源。
    如系由灯头、漏电电器设备或电动工具触电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拔出插头,使电流中断。如遇有人被漏电电线或被刮断、割断的电线击倒时,可用木棍或带木柄的铁器等绝缘工具斩断电源,或者用一切绝缘物体(如带橡皮的手套,或橡胶布等不通电的物品)将伤者身上的电线、电器等迅速移开,使伤者首先脱离电源,再立即投入紧急抢救。


    1.人工呼吸:如伤者呼吸、心跳微弱而不规则时,可作胸或背挤压式的人工呼吸;如心跳微弱而呼吸停止时或呼吸微弱而脉搏摸不到时,应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作胸外心脏挤压按摩。 不管单纯人工呼吸或口对口人工呼吸,其实施次数都是:成人每分钟14~16次,儿童20次,新生儿30次。每次人工呼吸均应作到使患者恢复自动呼吸为止;如作60分钟以上仍不见呼吸恢复,而心脏已见搏动者则需继续延长,直到完全恢复自动呼吸为止。凡触电后立即行人工呼吸者,被救活的希望约占70%;如果晚作3分钟,被救活的希望只有20%。所以,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必须越快越好,而每次维持的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如果抢救者体力不支时,可轮番换人操作,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诊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



    2.胸外挤压:如触电者一开始即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或脉搏短而不规则,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摩(即挤压)。这对触电时间已久或急救已晚的患者是十分必要的。胸外挤压时,不可用力过猛。每做4次心脏按摩,做1次人工呼吸,持续时间以恢复心跳为止。



    3.包扎伤口:在患者救活后,送医院前应将电灼伤的创口用盐水棉球洗净,用凡士林或油纱布(或干净手巾等)包扎好并稍加固定。

    4.针灸治疗:针灸治疗电昏迷或休克时,可选人中、十宣、合谷、通泉等穴行强刺激,留针3~5分钟;有条件时辅以艾灸,

发表于 2013-1-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3-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8-3-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楼主的分享
发表于 2018-3-2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下载学习,指导工作
发表于 2018-3-2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8 11: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