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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7日下午17时许 ,太原市小店区恒大绿洲,在化粪池施工发生两死一伤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发生后,119消防队员救出后,由120将杨廷和(音译)和丁剑锋(保安)分次送到铁十七局医院,杨廷和由于在化粪池严重缺氧,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死者被送到武警医院同样由于高度缺氧致死,当晚22时许,拉回铁十七局医院太平间;丁剑锋经过抢救被送进住院部呼吸科病房。
太原市恒大绿洲二期工地是由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第三项目部承包,丁绍斌借用合肥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资质分包后进行具体施工。(此现象存在层层转包的嫌疑)
事故发生后,恒大地产、中铁建设集团山西分公司(李总)、合肥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丁绍斌)等相关领导,积极协调,严密封锁事故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温总理签署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都明文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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