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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交通安全隐患
有生命就有交通,交通,是个永恒的存在,交通安全,是个永恒的主题!我说的仅仅是人类的交通.
社会发展到今天,交通越来越发达,被使用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密集,相对地,交通规则,交通安全设施也越来越严密、齐全:从最早的行人靠右(左)行走,车驾居中到分车道行走,再到红绿灯,最后到斑马线。这些都是从劳动人民生活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并约定俗成的东西,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小孩子挂在嘴上唱着的歌谣。按说,既然有了这么完善的规则,齐全的设施,交通应该更加畅通了吧,也确实,自从有了这些东西,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交通也井井有条了,可是,为什么每年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居高不下甚至逐年递增呢?
我个人觉得,原因其实并不复杂,总结起来也就以下几条而已:
1、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是做什么的呢?闯红灯有拍照,有惩罚,可是闯黄灯有惩罚吗?
黄灯是做为红绿灯转换之间的一个缓冲过程,在黄灯期间仍在交叉路口未进入前方安全线范围的车辆是不予处罚的,这也是必须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在黄灯期间就可以通过安全线进入交叉路口,这种行为,就是闯黄灯,可是据我所知,闯黄灯的行为,大有人在,为什么,因为没有处罚,没有威慑,因为自己事情很“急”!这是隐患一。
2、记得小时侯在国道上、省道上甚至街道上都可以在转角处的围墙或挡土墙上看到这么一条标语:“前方转弯,车辆减速、鸣号!”,甚至在国道上一些没有挡土墙的位置还专门砌一道矮墙写上这个标语,可是这条标语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就再难觅踪迹了!现在的路上,不管是国道、省道、街道、农村公路,在转弯地带,不仅不减速,不鸣号甚至还加速意图超车的车辆,屡见不鲜,发生事故也不足为奇了。这是隐患二。
3、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斑马线地段车辆要减速行使,发现行人,要停车等至行人通过方可行车。可是,现在有多少人在执行这一条呢?屈指可数!为何?原因同第一条类似,没有拍照、没有处罚就没有威慑。这是隐患三。
4、部分城市的部分地段,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到了某个时间段(或某个时间节点以后),红绿灯不工作了,换成了黄灯上场,而且是闪烁的黄灯!这个时间段或时间节点往往是在夜间!我不知道当地的交警或者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出于什么需要,但是,他们难道就不知道,夜间某时间段后,一来行人稀少,二来车流量减少,这就导致某些夜间行车人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令其车速加快,警惕性降低,同时某些因需要而夜行的行人警惕性也降低,这种情况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多高,可想而知!有时真想问问这些“城市管理者”们,安全设施的装备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是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还是为了彰显他们手中的管理权力?哎,这是隐患四。
我现在能看到的,能想到的,就这些了。总结起来,其实核心内容无非就是五个字:“社会公德心”!有了这个心,才有“社会责任感”,之后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理智的思考与判断,立法方能更合理,执法也方能得到更多拥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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