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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变电站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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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变电站的投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庞大的系统过程,涉及到城市规划、用电需求、线路走向、征地拆迁、施工建设等等繁琐的过程;变电站从最初的规划立项到最终的投产营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变电站工程建设站址相对偏僻、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涉及的工序繁多、施工过程复杂以及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单一性,需要露天作业、多班组多工种的交叉作业;同时又由于施工人员的流动性、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等等因素,决定了变电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难度。

      一、忽视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对安全管理的影响

        勘察要求真实、准确;设计要细致,保证工程安全。在变电站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要求勘察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测量和水文资料,按照变电站工程安全标准进行细致认真设计并确保设计方案安全性。设计方案的安全性,一方面体现在变电站结构设计本身(建筑物)的安全、稳固、耐用;另一方面,体现在变电站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作业安全,设计方有义务、有责任确保其设计方案的是可安全实现的。
        在广东沿海地区,如番禺、珠海、中山、江门等鱼米水乡地区都会存在或深或浅的淤泥层甚至流砂层,受当地地理环境或当地城市规划的限制部分变电站会选址在鱼塘洼田上修建变电站,在勘察设计阶段往往鱼塘洼田的征地清赔工作尚未完成,在土方回填工作未进行的情况下受环境限制个别勘察设计单位会以点盖面地进行地质钻孔勘察工作,常见的是在鱼塘塘基边选点钻孔勘察而没有根据变电站场地进行全面勘察,这样以点盖面就可能会造成对存在的淤泥层或流砂层勘察不准确,使勘察的精度失真,对变电站地基基础的设计不利。如220kV BD变电站工程在投产两三年后就出现严重地基不均匀下沉,电缆沟断裂,构架倾歪等等质量缺陷现象,就是变电站工程勘察设计的不安全性实例之一,对变电站的运行构成严重安全隐患;
        另外,变电站的设计要便于施工过程的实施,设计单位有义务、有责任提供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有时候小小的设计失误就会造成严重的施工安全事故,列举一个真实的案例:在220kV CH变电站工程安装GIS室天车过程中,由于没有设计方案没有考虑到GIS室天车安装需要起吊天车横梁这一个施工过程,设计方案中没有设计天车安装时起吊天车梁使用的吊环吊钩,而天车安装承包单位含图方便采用拉暴螺丝固定吊钩的方式起吊天车梁,起吊时吊钩断裂造成天车安装坠落安全事故。      

二、建设单位在变电站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误区

1、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而盲目赶工
        某些地区的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个别领导一味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制定不合理的通电投产工期目标,忽视种种客观阻力因素的存在,比如征地问题、青苗赔偿问题、“三通一平”问题、工程报建手续等难题在工程开工前期迟迟未能得以解决。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占用的时间越长,由于“目标工期”的存在,最终留给施工单位施工的时间往往就超短,为了完成任务,施工单位往往把工作重心侧重到赶工上而忽视了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造成盲目赶工,对变电站施工安全管理极为不利,会容易引发施工安全事故。为了避免盲目赶工而发生安全事故,就要求建设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投产目标时间,并根据客观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进度控制,必要时调整变电站竣工投产目标时间。
2、安全管理制度不应成为制约安全生产的阻力
        变电站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建筑工程,根据其工程自身的特殊性和一旦发生电网事故的社会影响性,电网公司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其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可以肯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其出发点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安全目标逐级下达的过程中个别责任人存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身我保护思想观念,原本是为保障施工作业顺利开展、安全进行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在层层曲解、逐级扭曲之下造成某些安全管理制度不但不能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反而成为制约正常施工、安全生产的阻力。
        变电站工程虽然是一种特殊的建筑工程,但不管它怎么特殊,毕竟属于建筑工程的范畴,有着建筑工程共有的复杂性、单一性,露天作业性、多班组多工种的交叉作业、尤其是施工作业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人员流动性高等共性。笔者认为:安全管理制度应该以服务于施工安全为出发点,而不应该成为制约安全施工的阻力。就事论事来说,电网公司制定的某些安全管理制度,比例如 “电网建设作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笔者认为该制度对于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来说,由于电气安装作业人员一般属于电气安装公司的技术骨干人员、劳动关系相对固定。要求电气安装作业人员“资格认证”还是比较现实可行的。但是对于变电站土建工程来说要求建筑施工民工进行“资格认证”的规定就不免引人深思:
        第一、要求建筑施工民工进行“资格认证”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提高建民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那么通过资格认证考试后我们的期望达到了吗?
        第二、 “漫长、复杂”的考证过程与建筑施工民工的高流动性的矛盾如何协调?在目前建筑行业高速发展、一线建筑施工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有技术有能力的建筑民工师傅凭什么愿意经过“漫长复杂”的考证过程而承接变电站的活来干?所以说,“资格认证”制度不应成为一道无形的门把有技术有能力有经验的建筑民工师傅拒之门外。

三、施工单位疲于“被安全管理”,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个别施工单位疲于应付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等各方的安全监督查检,不得不把大部分人力物力投入到整理种种安全学习文件、编制五花八门的安全资料上来。由于人力物力的有限,过于注重安全资料的投入就会造成现场安全监护力度的减缺,这种“务虚避实”的安全管理方式就像皇帝的新装一样自欺欺人,不能避免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单位的实际安全管理水平。
        施工单位作为变电站工程的建设主体,各项施工作业均要由施工单位来具体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该“苦练内功”充分利用单位自身丰富的变电站建设施工经验和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调动整体优势,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其在变电站建设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施工单位只有壮大自己的施工实力、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也只有实实在在地做好一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护才能更好地保障施工安全。

四、更好地发挥监理单位的安全保障作用

        按照“大监理、小业主”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授权监理单位对变电站工程的安全监管权限,建立和完善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监理安全小组代表建设单位对变电站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在安全投入、机械设备管理、特种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方面着力。通过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验证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安全管理目标为中心,通过动态的安全监督控制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及时进行制止,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变电站工程进展顺利,保证劳动者生命安全。

五、总结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变电站工程与一般工民建工程在建设面积和建筑规模上相比显得较小,但变电站工程的复杂程度,尤其是变电站工程管理安全的难度并不见得比一般工民建工程小。我们要走出变电站工程安全管理的种种误区,要做到:细致勘察认真设计,不盲目不激进、不应让制度制约了施工安全。施工单位要从“被安全”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更好地发挥监理单位对变电站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  高向阳, 201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技术  化学工业出版社
[2]  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马振良,10-500kV变电站事故预想与事故处理. 中国电力出版社
[4]  2006 南方电网变电站标准设计. 中国电力出版社
[5]  2010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手册
原文来源:http://www.zhjscn.com/lunwen/dianli/521.html
发表于 2012-11-2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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