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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踩踏事件官方提"按年龄1年赔1万"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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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9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晚(7日)9时许,湖南省湘潭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严重校园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在8名罹难学生中,有7名男生1名女生,年龄在11岁至14岁之间。
  天雨学生拥向离宿舍最近楼梯
  湘乡市政府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前晚9时10分,湘乡市正下大雨,学生下晚自习后,有400多名学生为了早点回宿舍,选择了离宿舍楼最近的一个楼梯口下楼,一时间该楼梯人流高度密集,发生惨剧。据最早赶到现场的老师和侥幸生还的学生说,在面积只有3至5平方米的楼梯间瞬间堆积了几十人,压在下面的学生因为严重挤压而窒息。
  湘乡市政府介绍,事故造成8死26伤。截至昨日上午,26人中3人出院,5人伤势较重,其余伤者伤情稳定。经核对,8名罹难学生中初一学生4名,初二学生3人,初三学生1人。
  校长、法人代表等3人刑拘
  据湘乡市委介绍,湘乡市昨日作出决定,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清华对校园踩踏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免除其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并在查清事故的基础上,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创办了12年,是一所初级中学,共有3500多名学生,占地120多亩,在当地是教学质量和条件都较好的学校。昨日上午,湘乡市育才学校法人代表葛某、校长叶继志、政教处纪律干事彭和良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已被湘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育才学校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湘乡市教育局临时接管了育才学校。
  “按年龄一年赔一万”遭反对
  关于赔偿,相关部门介绍,对每位遇难者家属安排两名市级领导与之商谈。具体赔偿将按照用足用尽国家法律政策,坚持城乡一个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等原则,伤者全部免费治疗。
  罹难学生亲属陈志明介绍,当地政府昨日最开始给出的方案是按年龄算赔偿金额,一年1万元,但是遭到强烈反对。之后,工作人员提出一次性赔偿20多万元,也没有获得家属同意。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达成实质性的赔偿协议。


  相关链接
  校园踩踏频发 群死群伤不断
  2003年12月11日河北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中学放学时,因停电学生在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造成5死4重伤7轻伤。
  2004年3月24日湖北恩施市第二实验小学课间操期间,发生40名学生挤压事故,18人受伤。
  2005年10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死12伤。
  2005年10月25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习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造成8死17伤。
  2006年11月18日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晚自习发生拥挤踩踏,共造成6死39伤。
  2007年8月28日云南曲靖市马龙县通泉小学课后发生踩踏事件,17名学生受伤。
  2009年11月25日重庆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件,5名学生严重受伤,数十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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