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储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二、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账,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编制配件摆放的仓位码,合理划分配件摆放区域,做到配件对号入座及时入账。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出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配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报管。 4.货物出库要确定复核负责制,一人发货,必需指定另一人负责复核确认签名方可出库。 5.货物出库确认后要及时登记出库账目。 四、配件存储管理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程度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辅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辅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每月盘点一次,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