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1.安全生产方针及内涵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和国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其内涵如下。
(1)安全第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
(2)预防为主: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以及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1)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1)综合监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这些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除此之外,综合监督管理还体现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
2)行业监管:公安、交通、铁道、民航、水利、电力、建设、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旅游、质检、环保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消防、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核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
(2)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如煤矿,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避免实行监察过程中受地方政府的干扰。同时,考虑到煤矿数量很大,点多面广,有些分布较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力量不足的特点,国家赋予某些权力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明确相应的部门行使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权,即实行地方监管。
煤矿安全的监管比较特殊,实行的是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还有其他情况,如交通部门的水上监管:一方面由交通部海事局设立垂直监管机构,如长江等重要水域都设立港务局,直接由海事局领导;另一方面有些水上监管机构,行政上归地方政府领导,业务上归海事局指导,垂直与分级相结合。特种设备的监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
(3)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加强外部的监督和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除政府监督外,其他方面的监督也十分重要。其他监督是整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尤其需要发挥其他方面的监督。
政府监督和其他监督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政府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
2)其他监督: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
3.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与内容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多种多样,如召开有关会议、安全大检查、许可证管理、专项整治等,综合来说,大体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
1)事前的监督管理
事前的监督管理是指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
2)事中的监督管理
事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指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等。
事中监督管理重点在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主要行为监察和技术检查两种。
行为监察: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
术监察: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使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
行为监察在于提高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严肃纠正和处理。
技术监察的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人手。
3)事后的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以及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和技术。
2)机构设置和安全教育培训。
3)隐患治理。
4)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事故的预测和防范,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5)职业危害。
6)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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