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省级挂牌 督办10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加快重大隐患的治理进程,确保今年省级挂牌督办的10项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到位,6月中下旬,省安监局组成5个督查组对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以下简称隐患整改)项目逐一进行了检查督办。各地政府、省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行动迅速,经过两个多月共同努力,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两处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
1.天河机场北导航台导航安全隐患。为加快该隐患整改进程,武汉市黄陂区政府认真督导,天河镇政府于5月10日前拆除了影响导航安全的电杆、电线、变压器和导航台外侧垃圾转运站,经民航湖北监管局检查验收,确认事故隐患消除。
2.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私建水库安全隐患。黄石市人民政府认真督办,省水利厅现场指导,阳新县、龙港镇政府迅速行动,水库大坝已于5月10日前拆除,经省水利厅检查验收,认定隐患整改到位。
根据《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上述两个隐患项目省安委会已分别对武汉市、黄石市政府批复销号。
(二)两处隐患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1.团风县喜洋洋烟花爆竹公司仓库安全隐患。该公司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拆除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仓库。下一步将履行隐患销号手续,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程》要求重新建设。
2.318国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已在318国道危险路段(长阳县1289km+900m至1290km+200m段)新建了防撞墙,增设了警示标牌,增加了减速带,强化了路段的交通管控。同时,征用了部分路边山林,减低标高,拓宽路面,路面状况得到了改善。在进一步完善道路及防撞墙上警示标志,清理路边排水沟后,可进行整改验收。
(三)六处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1.沪蓉西高速公路金龙隧道安全隐患。该隧道全长8653米,一直未进行消防验收,是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点难点项目。为加快该隐患的治理进程,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6月20日,省安办在长阳主持召开了沪蓉西高速公路金龙隧道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协调会,重点对金龙隧道及沪蓉西高速公路鄂西段45座隧道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进行了会商和研究,明确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职责分工,规定了整治工作完成时限,确定了金龙隧道隐患整治的具体措施。会议纪要已下发,隧道消防验收、灭火救援站建设和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均在进行之中。
2.祥云公司造气气柜安全隐患。该公司造气气柜已完成大修,柜体腐蚀、气体泄漏主要事故隐患已经排除。
3.恩施市桥西小商品市场火灾安全隐患。已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增派人手,增加巡查频次;对市场重新进行了布局规划,严格区分经营、仓储区域,市场内原有留宿人员已全部迁出;改用了大口径消防用水主管(100mm),增设了两具消防接合器,配备各类灭火器202具;启动了用电线路改建工程,强电线路清理、套管及新装应急照明设备已完成90%工程量,电表装箱完成70%工程量,商铺内用电线路的整改正在试点;消防安全提示、警告牌、标语牌和宣传栏已更新、安装完毕。
4.209国道危险路段(恩施市天桥段1959km+200m附近)安全隐患。增设了警示标牌,施划了道路标线,设置了减速振荡标线,将140m弯道边坡扩宽改顺,改良视距,驾驶员120m以外能观察到前方弯道行车情况。拟于7月份完成路面中修,确保路面平整和防滑。
5.沪渝高速公路混合交通桥(宜昌长江大桥)安全隐患。主桥面限速统一降为60km/h,主桥两端涂刷了彩色减速沥青,增设了19处警示标牌和“摩托车靠右行驶标牌”。
6.二广高速公路混合交通桥(荆州长江大桥)安全隐患。主桥面限速降为小车70km/h、大车60km/h,增设17处警示标牌、23处限速标志标牌,在大桥进、出口增设了自动感应防逆行门,对大桥南、北收费站实时24小时值守。
二、下一步隐患整改工作意见
(一)沪蓉西高速公路金龙隧道安全隐患。按照《沪蓉西高速公路金龙隧道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鄂安办〔2013〕43号)议定事项,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落实到位,今年9月底前完成隧道消防验收工作,明年8月底建成贺家坪、高家堰灭火救援站并投入运行,2014年底建成野三关公安消防站并交付使用。隧道消防验收工作由隧道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消防自查,宜昌消防支队和恩施消防支队组织消防验收。贺家坪、高家堰两个灭火救援站建设由省消防总队负责提出功能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并组织建设和保障运行经费,长阳县政府负责加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宜昌市政府负责督办建设进度。其余灭火救援站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在征求省消防总队意见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野三关公安消防站建设由交通部门负责落实设计、征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祥云公司造气气柜安全隐患。湖北祥云集团公司要完善造气气柜有毒易燃气体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解决围堰无防撞功能、值班室安全通道不畅等问题。黄冈市安监部门负责行业监管,黄冈市政府负责检查督办,省安监局负责整改督办及验收。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恩施市桥西小商品市场火灾安全隐患。业主单位(恩施州交运集团公司)负责新建桥西小商品市场室内烟感报警和喷淋系统工程,电网改造完成后落实市场内集中供电要求,同时加强市场内监管巡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恩施州消防支队负责行业监管,恩施州政府负责解决桥西小商品市场消防水源问题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省消防总队负责整改督办及验收。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四)209国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恩施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209国道危险路段路面中修,并尽快立项,将天桥两端左右各一侧弯道加宽,同时提高桥面高度,解决道路凹曲问题。恩施州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道路安全监管,恩施州政府负责检查督办,省公安交管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整改督办及验收。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五)沪渝高速公路混合交通桥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五支队负责在沪渝高速公路宜昌长江大桥主桥上加装测速仪,加强摩托车通行大桥的安全管理。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大桥服务区的安全管理。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负责行业监管,宜昌市政府负责检查督办,省公安交管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整改督办及验收。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六)二广高速公路混合交通桥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荆州市政府要对摩托车办证免费通行大桥事项依法依规予以整改,荆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对大桥安全防护栏进行全面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维修改造。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三支队负责强化道路安全教育和管控。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负责行业监管,荆州市政府负责检查督办,省公安交管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整改督办及验收。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七)318国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负责进一步完善318国道危险路段道路及防撞墙上警示标志标牌,清理路边排水沟。宜昌市政府负责检查督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整改督办及验收。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八)团风喜洋洋烟花爆竹公司仓库安全隐患。喜洋洋公司要加快新库房的建设进度。黄冈市、团风县政府负责检查督办,省安监局负责整改督办验收。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健全重大隐患整改例会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优质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省安委会关于2013年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中明确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厅局、督办市州分别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按职履责,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各单位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由于整改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督办程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省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程序。属地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指导,掌握隐患整改进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负责督办厅局要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每季度未报省安会办公室备案。整改工作完成后,属地监管部门要逐级报请督办厅局组织整改验收,再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向省安委会呈送申请销号书面报告。省安办联系方式027-87277869(带传真)。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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