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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饭店各部门、租赁单位由:
×××安全委员会 题:关于×××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制度
通知日:2008年2月2日
签发人:
一、饭店各部室、租赁单位负责人、值班主管和领班应严格按照“以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把部门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并做好各部门的节前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饭店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春节期间通讯工具24小时必须保持畅通。
二、饭店各部室、租赁单位负责人、值班主管和领班应加强对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以饭店值班经理为核心,切实作好当班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时和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饭店各部室、租赁单位值班主管和领班,在当班期间接到本部门值班人员上报的安全问题应及时赶往事发现场,同时通知安全部消防中心(330、340), 事情重大者消防监控中心电话通知饭店值班经理,安全部经理,并由消防监控中心对事发现场进行监控录象,保留必要的证据。
四、对饭店各部室、租赁单位春节值班期间玩忽职守的人员饭店安委会将从严处理。
五、春节期间所有值班人员班前、班中不得酗酒,饭店安委会指派安全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者严肃处理。
六、坚持安全巡查制度,饭店内使用油、气、水、电等重点部位、要害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
七、饭店各部室、租赁单位应对出入饭店的可疑人员严密监控,及时配合消防监控中心对可疑人员的重点监控工作。前厅部应加强对大堂出入口的检查工作,做好前门的车辆指挥,阻止宾客和员工携带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物品出入饭店,在饭店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安全部监控室应加强对前台收银区域的监控,响应市公安局加强“冬季严打”的活动,防止抢劫和其他金融诈骗活动。夜间警卫岗设在大堂收银处应尽职尽责,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治安案件。
九、餐饮部应加强营业结束后检查厨房内用水用气的安全管理,要做好人走断电、关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并登记在案。
十、在春节期间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应及时通报饭店值班经理,并上报安全部。发生突发事件安全部应按照“安全部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妥善处理,发生火险事故按照“新华建国饭店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十一、饭店各办公室或经营场所、楼层在节日期间不使用的,请在二月五日前报饭店安全部,安委会指派安全部对以上部位进行粘贴封条,封闭保护。
十二、饭店财务部在节日期间将进行报警系统布控,请勿在节日期间进入,以免引起报警。
十三、市场营销部需在大堂出入口粘贴“饭店内禁止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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