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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1·24”火灾事故四名责任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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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7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过火灾事故鉴定专家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1·24”江宁含羞草食品公司火灾原因系工人切割氨气管道而引发的。目前,4名事故责任人已全部被刑拘。

  据介绍,1月24日上午10时,江宁区竹山南路565号南京含羞草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仓库发生火灾,接警后,南京消防东山中队出动3车18人进行扑救。下午17时12分,江宁大队向指挥中心请求增援,指挥中心随后调集7个消防中队和战勤保障大队到场。此次灭火战斗行动共调集24辆消防车、144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经过消防官兵10多个小时的奋力扑救,25日1时50分,火势得到控制;5时30分,明火被全部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300平方米,主要烧毁部分零食成品,无人员伤亡。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还在调查中。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高景峰告诉记者,由于生产单位擅自变更仓库使用功能,一楼设有冷库、配送中转库、制作间、冷却间、配料间、生产间,二楼是成品仓库大通间,三楼设有生产车间、原辅料库,内部结构极为复杂。此外,因临近春节,整个仓库内都堆满了发往各大超市的货物,整体仓库火灾荷载大,着火冷库保温层纵横贯通,虽然在泡沫夹芯板中加入了阻燃剂,但建造冷库过程中动焊较多,墙内失去了阻隔火势的条件,过火后火势蔓延迅速。这些都给消防官兵的灭火救援增加了极大难度。
发表于 2010-1-2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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