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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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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1.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重要标准
2011年8月,《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由原电监会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
1.3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认真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1年8月,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均提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并指出努力实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企业标准化达标,确保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总体目标。
2011年9月21日,电监会印发了《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号)以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办安全〔2011〕83号),制定了制定了考评发证、考评机构管理及考评员管理等实施办法,来进一步规范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标准解析
1.4发电企业标准化规范基本构成
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5具体分值:
包括火电、水电、风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共有139个条款、总标准分值为1800分:
火电:共119条、1500分,其中安全管理41条、500分;设备设施46条、500分;作业安全20条、400分;职业健康12条、100分。
水电:共114条、1500分,其中安全管理41条、500分;设备设施41条、500分;作业安全20条、400分;职业健康12条、100分。
风电:共92条、1350分,其中安全管理41条、500分;设备设施25条、410分;作业安全19条、380分;职业健康7条、60分。
1.6 2013年9月底一级企业达标工作情况
已达标一级企业:137家
已完成一级评审、正在公示的企业:31家
正在开展一级评审的企业:54家
1.7 哪些电力企业要做标准化
•  发电企业(火电、水电、风电)
•  输电企业
•  地市级供电企业
•  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  其他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备注: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
施工期,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
1.8 执行标准
•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
•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1.9达标评级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考核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取得三级以上的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
(1)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
(2)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
(3)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70分。
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1.10主管部门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由能源监管机构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参与,实行分级管理。  其中,一级由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参与;二级、三级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牵头负责,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参与。
国家能源局与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基本情况
一、内设:电力安全监管司
二、下设18个派出机构:
        6个区域局(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
        12个监管办(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监管办);
        未设监管办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由有关区域监管局设监管业务办。
1.11必备条件
•  1、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  2、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  3、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
a、不具备安全注册条件但已在大坝中心备案,或者不在大坝中心备案但在水利系统登记的,视为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b、水电企业向大坝中心申请安全注册,大坝中心已出具注册书面同意的,视同正在进行大坝安全注册,企业按照规定同时开展达标评级和大坝安全注册工作。已经通过达标评级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坝安全注册的,由原发证单位取消其达标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
•  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  5、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评审期为申请日前一年时间;水电企业向大坝中心申请安全注册,大坝中心已出具注册书面同意的,视同正在进行大坝安全注册,企业按照规定同时开展达标评级和大坝安全注册工作。已经通过达标评级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坝安全注册的,由原发证单位取消其达标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
2 、为什么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1国务院明确要求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0〕4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
2.2电力行业发展需要
•    电力工业发展速度快
•    电力企业数量多
•    投资主体多元化
•    安全管理方式多
•    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应用多
•    安全生产基础参差不齐,事故时有发生
发电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9.66亿千瓦,比2005年增长86.8%;2011年达到10.6亿千瓦。
输变电建设实现重大突破——2010年全国22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总长度达44.6万公里,变电容量达19.9亿千伏安,分别是2005年底的1.8倍和2.4倍,形成500千伏网架为主干的六大区域电网;2011年底达到48万公里、22亿千伏安。
    发电量和电网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位。
    据有关单位预测,到2015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将突破14亿千瓦,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6万亿千瓦时以上,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将超过133万公里,变电容量将超过56亿千伏安。
2012年4月,发电业务许可证:20543家;输电业务许可证:38家;供电业务许可证:2970家。
供电企业:按所有制划分,包括中央国有、地方国有、私营、股份制等多种类型;按经营管理形式可划分为直管、代管、独立经营等类型;同时还存在“自发自供”以及“转供电”等特殊业务类型,包括:油田、农垦、森工等。
发电企业:经济类型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3.国家相关具体要求及不达标相关处罚
3.1已达标企业
降低标准化级别的情况
•    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    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
撤消标准化称号的情况
•    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3.2不达标处理
电力企业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达标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3违规处理
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予以通报,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   (1)通过贿赂、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
•   (2)伪造、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   (3)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的具体程序和步骤
4.1建设流程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
企业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小组,并明确目标,全面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落实。
2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教育培训要解决的就是领导层的认识以及执行层的理解。
3现状梳理
对企业应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时调整目标,开展建设。
4管理文件制修订
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
5实施运行及整改
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制修定的管理文件进行实际运行。并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
6企业自评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应依据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并结合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着手准备评审申请材料。
4.2 考评流程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电力企业对照《标准》条款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2)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同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再次提出申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半年;
3)电监会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电监会;
4)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人员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合格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5)评审机构按照《标准》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6)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告;
7)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1企业申请
申请达标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对照《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进行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形成自评报告。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如果电力企业所在地有上级主管单位(指地方电力集团、中央电力企业各地分支机构以及省级电网企业)的,也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评审申请材料,集中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申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评审期(评审前1年)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3)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
(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5)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提交申请报告的同时,附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2)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3)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
2主管机关受理
1)主管机关收到企业申请后确定考评机构受理考评。
2)考评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对核查通过的企业启动考评;核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和企业,并说明原因。
3)考评机构应组织5名以上(含5名)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评人员成立现场考评组,制定具体现场考评计划,告知企业后实施。
3考评
1)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
2)考评组实施考评可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与抽查等方式。若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检测与测量。考评组在企业从事考评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1)考评启动。考评组应提前与企业协调确认考评计划及考评进度表,考评前应介绍考评流程、考评方法及保密承诺等。企业应向考评组介绍企业的组织构架和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2)实施考评。考评组成员按照考评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考评,获取真实数据,给出公正客观的考评分值和评价。
(3)考评组内部评议。考评组应进行内部评议,具体审核汇总各考评人员提交的考评依据和考评结果,研究确定综合考评结论。
(4)交换意见。考评组应向企业通报考评情况,交换考评结果,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
3)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1个月内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
4结果复核
企业对考评结论存有异议的,可向同级主管机关、直至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机关应及时组织复核。
5发证
主管机关收到考评机构提交的考评结论后,应对企业拟达标的评级结果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主管机关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或授予相应级别的证书、牌匾;对经公告有异议的,应予调查核实,并安相关规定处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分为正本1份,副本3份。
监督管理: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二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称号,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授予比原级别低一级的称号并换发证书和牌匾;对标准化三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监会派出机构直接撤消称号:
(1)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2)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3)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
(1)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2)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予以通报,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1)通过贿赂、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
(2)伪造、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3)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4.3考评形式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形式为:申请考评的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出评审申请。考评活动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检查评审等方法进行,人员询问、现场检查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评审机构现场评审应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召开首次会议。明确评审目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了解自评工作情况;
(2)现场查证考评。对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内容和要求,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考评,形成评审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意见。
取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保持绩效,持续改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证书和牌匾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按相关程序办理换证手续,重新开始新一轮的评审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原考评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企业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变更。
5.企业应该如何开展电力安全标准化
1、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对标准化建设认识。
2、请咨询公司进行专门知识教育、理论学习,并配合相关评审资料准备工作。咨询公司一般负责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帮企业做标准化所需要的资料。通常可以协助实现达标过关。但一般费用不菲,电力三级标准化预算在10W左右,咨询工程师具体咨询费用有些还需要根据培训天数另算。
另外就是请具有评审资质的评审公司进行评审指导。这个费用一般只算评审费用,不计咨询费用,咨询通常也只是告诉企业需要哪些制度,资料。让企业自行准备,准备好后评审公司会去验收。这个通常按照评审要求准备资料的话过关没问题,但对企业来说常常会陷入不知道如何去做的窘境。无奈常常会再扭回头找咨询公司帮忙。
发表于 2013-10-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顶。
发表于 2013-10-1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顶。
发表于 2013-12-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组织机构改革,原电监办撤销,其职能划归国家能源局。其三定中明确:撤销对电力安全标准化的评审验收。
发表于 2013-12-1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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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6-2-2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8-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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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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