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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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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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