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查、批准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承包队(工地)及施工班组。 2 术语 2.1 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3 责任与分工 3.1 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承担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各分公司施工技术部门报公司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质量安全科备案。生产技术部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各分公司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安全科提出分公司经理批准的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汇总。 4.2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工艺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报公司(分公司)安全科备案。 4.4 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当施工项目由一个分公司项目部承包时,由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或由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分公司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审核,主任工程师审定,分公司经理批准,报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分公司质安科备案,作为施工服务和检查依据之一。 4.5 高、大、难工程,复杂工程项目及施工项目由多个项目部共同承担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及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公司技术科长审核,总工程师审定,公司经理批准,报公司及分公司两级生产部门、质量安全部门备案,作为施工服务和检查的依据之一。 4.6 在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引进技术设备时,由推广或引进的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4.7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名称、项目的确定和经费的来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