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清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 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其他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标志. 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 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 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眼镜、手套等。 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 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丝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 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15m 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远离夯击点30m 以外。 12.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碎驾驶室玻璃伤害驾驶员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