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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孙杨 顺应了民意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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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奥运游泳冠军孙杨因无证驾驶汽车,昨天下午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 游道看成绩,车道要驾照
  警方快速作为,顺应了民意。
  此前,因为涉嫌无证驾驶被警方发现,孙杨在自己的微博中公开道歉。这封致歉信把“平时忙于训练比赛”作为事情发生的理由之一,被广大网友指责为缺乏诚意。
  名人出事、犯错,在当下的社会舆论场,是经常被骂得狗血喷头的。这就要看当事人如何正确面对自己的错误,应对汹涌的民意。因为这是一个社会公众对名胄滥用特权,藐视法律十分敏感的年代,一旦公众觉得自己的尊严感被剥夺,而拥有过多社会资源的名人们在法律面前高人一等,往往社会会呈现情绪苛责。
  我们不能不承认,孙杨是一位功勋卓著的体育健将,为国家争得过不少荣誉,是一位国宝级的人物。当然,作为家乡人,孙杨在浙江的交通肇事,能否受到当地警方应有的、符合法律规格的对待,是不少人存疑的。孙杨这次撞车“意外”导致无证驾驶暴露,同时也反映了他此前一直“享受”名人带来的特殊待遇:无证竟然招摇上路开车,无证照样代言汽车广告,无证肇事胆敢编造谎言而不担心受罚。
  名人特权是一种潜规则。因此,对孙杨的处理,已经超越一桩普通交通事故和一件普通违法行为。我们有理由从孙杨事件的最新进展中感受到法制的进步。大名人孙杨被行政拘留7天,看似处理得重了,实则是法律成为人人平等的社会规范的象征。
  法律不是专门针对一般民众而制定的。“刑不上大夫”的特权,破坏的不仅仅是人格尊严的平等性,更可怕的是破坏法制本身的尊严。今天,你放走了一个触犯法律的“大人物”,明天,就会有无数个“大人物”视法律为草芥。社会精英群体的不守法、不敬法,最终导致的是整个社会对法制的不信任。如果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果真成为俯拾皆是的案例,那我们制定的法律又有什么生命力呢?
  网络调查中,82%的网友认为孙杨“应该接受应有的处罚,此后要吸取教训”,仅有6.1%的人认为“就是一起意外,无需大惊小怪”,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对法律尊严和法律平等的期待。人因身份不同,所面对的裁判体制也不同,这样的“同罪不同罚”其实折射了“身份社会”的弊端。我们现在正在建设新的社会关系,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需要的不仅仅是口号,还需要令人信服的实证。孙杨的“被拘7日”,或许可以成为这样的“好教材”。
  “被拘7日”对孙杨本人来说不是“末日”,只要他真正吸取教训,重新开始,就一定能洗脱前耻。
发表于 2013-11-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照驾驶肯定是不对的,名人也不例外
 楼主| 发表于 2013-1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暂时收伏了无法无天的孙大圣,但是被拘留的7天之后,孙杨是真的完成深刻反思,还是暗地感慨自己运气欠佳?不能不让人怀疑。

发表于 2013-11-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超越法律。
发表于 2013-11-6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就应人人平等!而不是顺应民意!!!!
发表于 2013-11-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能够做到底
发表于 2013-11-1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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