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 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 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2。 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 (a) TT系统供电时,其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向右为L1、N、L2、L3; (b) 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c) 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架空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应大于0.3m。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二)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距离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5)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