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 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3 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 4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煤气管道1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 5 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6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7 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技术人员确定。 8 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22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9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地面涌水冒浆,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 3) 发生大雨、雷电、浓雾、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等情况; 4) 施工标志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 6) 出现其它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0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当机械需回转工作时,机械操作人员应确认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时,方可进行回转作业。 11 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 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5.1.12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12 挖方深度在5米以内的基坑(槽)或管沟的边坡最陡坡度 (不加支撑) 13 机械作业不得破坏基坑支护系统。 14 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土方机械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