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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操作轮胎起重机亦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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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轮胎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才能操作设备进行作业。有些司机觉得取得证书太麻烦或者是抱持有侥幸的想法,从而无证操作轮胎起重机。当发生事故时才追悔莫及,而在法律上,对于无证操作轮胎起重机的人员还将追究其无证操作罪责。

    2012年11月在伊川县某拆迁工地上,李某操作汽车起重机拆卸楼板时误将张某撞下楼顶身亡。据事后调查,李某并未取得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系无证操作吊车,属于违法行为。

    去年7月,公诉机关将李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告上法庭,最终,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严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


发表于 2014-2-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的说法!
发表于 2014-2-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条件:
起重机指挥人员也需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指挥人员证方可上岗。这一点有很多人会忽视或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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