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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浙江省安委办公布了建德市石屏公曹石矿等23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继续在全省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工作。 浙江省安委办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督促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制订具体整改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相关情况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制订和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为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省级挂牌公布的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列入“平安浙江”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相关指标的考核。省安委办将在年底前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列入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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