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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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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行走的规范
(一)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不得倚座道路的隔离护栏
(四)夏季到了,不得在道路的中心隔离带上乘凉
(五)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没有的要看清来车,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规定
行人闯红灯,未靠路边行走,跨越、倚坐道路隔离护栏、绿化带,在车行道内停留闲谈、嬉闹,在有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走人行横道,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乘车的规范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乘车人下车后,从车尾横过马路,并停顿了望,不要猛跑或突然横穿(虹桥、姚庄事故案例)
(五)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面骑坐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行经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一)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二)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三)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一)不得醉酒驾驶,逆向行驶;(重点),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超越前车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四)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下陡坡,应当下车推行,横过4条以上道路要下车推行。
(五)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牵引车辆、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驾驶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八)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道路上驾驶
非机动车载物的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出车身1米;
机动车通行规定
(一)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违者罚200元
(二)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须知(违法行为及处罚)
一、未按规定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三、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未按规定行驶等行为将受到100元的罚款处理。
四、驾车时打电话、看电视,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五、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六、饮酒后驾车,处扣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
醉酒后驾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 6个月扣证, 20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七、无证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无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均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扣证期间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500元,均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客运车超载的,罚款200元,每多超一人,加罚100元,超员不足20%,最高罚款500元,超员20%以上,最高罚款5000元。
九、驾驶拼装或者报废汽车罚款2000元,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均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十、驾驶车辆造成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驾驶车辆造成财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500元罚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一、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上道路行驶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驾驶证的,予以收缴,对行为人并处2000元罚款。
    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罚款只是为了惩戒那些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让我们共同监督,相互提醒,不断提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我们相信在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努力下,一定能创造一个安全、幸福的家园。
提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什么都要讲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什么都谈不上。讲效益是对的。但效益的取得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效益。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就包含安全原则。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案例一:2005年05月14日06时25分,高某驾驶的粤A/59112号重型普通货车由伦教往勒流方向行驶至新明红绿灯路口时,与前方由史某驾驶的粤A/X3718号重型普通货车及邓某驾驶的粤X/R0543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高某、邓某受伤,其中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二:去年6月30日中午12时,一辆牌号为河南卧铺大客车,整个车辆厢内黑压压一片人群,人挤人,人踩人,空气浑浊,呼吸困难,原车核载31人,实载120人,其中70名孩童,超员300%以上。其中一位老太要窒息昏死过去。案例三:去年11月14日104国道明光段发生一起五台车 相撞的事故,其中一辆凤阳某运输公司的一辆改装车核载20吨结果拉了60吨的石英沙上坡时传动轴断裂斜在14米宽的路面上造成上下五台车在此相撞。结果用了40多个民工转运。半年白干了。
     今年春运期间,四川省阿坝州、成南高速公路、巴中市连续发生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8人。这3起事故皆因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造成。事故发生后,四川省监察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从快、从重调查处理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对造成这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4名县级分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对36名负有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行政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涉嫌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造成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3家企业和20名相关人员由有关部门从重进行经济处罚。 在此呼吁各级领导一定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正确认识违章与事故的关系。
    每一起事故无不是违章的结果。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讲我也经常有交通违法,怎么就没发生事故?不是你是老天的儿子,老天罩着你,而是时候未到。大家可能都知道生物学上有一个定律,叫条件反射。物理学上讲,叫量变必然导致质变。你经常违章,就会形成一个心理定式,不管什么情况,就会不自觉地违法。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发生事故。刚才讲的来安县“2。21”特大交通事故,就是几项违发行为之和。他有三项违发行为:一是超速、二是超速、三是车况不好。如果光是超速或者超速或者车况不好,在那样宽阔平直的道路也不一定能发生事故。但你经常违法,视违法而不见,所以几项违法凑合在一起,不发生事故才怪呢!
三是克服驾车中的四种不良心理。
    一种就是盲目趋利心理,不顾安全,不顾社会秩序,不顾社会公德,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一种侥幸心理:我经常违章,没被逮到,没发生事故;报着一种侥幸心理违章,一种争强好胜心理:车好、技术好、职位高、社会地位高;一种是从众心理。勿容讳言,当前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还很不高,违法现象很普遍。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遵章守法,而别人不遵守,心理不快活,就像吃了好大的亏,看见别人违法,就跟着违法。没有意识到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给人安全就是给自己安全。四是正确认识文明交通与人的文明素质的关系。
    我们在座都知道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石上的。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诚实守信。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讲信用。交通不讲信用不仅侵害自己的权益,还侵犯别人的权利。不要小看走路骑车这样的小事,他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素质。我们吃够了不守信用的苦!现在大家都抱怨路难行,车难开,事故多,这都是交通不守信用造成的。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行人乱闯乱行因素占到60%,驾驶员违法行车15%,交通事故中行人不守交通信号、乱闯乱行因素占到10%,驾驶员违章行车占到83%。一个经常闯红灯的人,你细心观察他在遵守单位纪律方面做得也不会多好,特别是他一个人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表现的就更为特出。走路骑车不仅反应了一个人的素质,同样也折射出一个地方的人的整体素质,体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遵守社会道德。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个城市的交通环境已经不是个人的事,它反映了该地精神风貌,体现当地的投资环境。希望大家能要从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保护自己的角度,来约束、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从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高度来认识走路骑车问题。
  道路交通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管好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自己的车。大家都来理解交警,支持交警工作,都来宣传交通法规,都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交通事故一定会被压到最底限度,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就会减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宁。

发表于 2014-5-1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5-15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行走的规范
(一)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不得倚座道路的隔离护栏
(四)夏季到了,不得在道路的中心隔离带上乘凉
(五)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没有的要看清来车,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规定
行人闯红灯,未靠路边行走,跨越、倚坐道路隔离护栏、绿化带,在车行道内停留闲谈、嬉闹,在有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走人行横道,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乘车的规范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乘车人下车后,从车尾横过马路,并停顿了望,不要猛跑或突然横穿(虹桥、姚庄事故案例)
(五)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面骑坐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行经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一)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二)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三)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一)不得醉酒驾驶,逆向行驶;(重点),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超越前车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四)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下陡坡,应当下车推行,横过4条以上道路要下车推行。
(五)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牵引车辆、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驾驶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八)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道路上驾驶
非机动车载物的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出车身1米;
机动车通行规定
(一)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违者罚200元
(二)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须知(违法行为及处罚)
一、未按规定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三、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未按规定行驶等行为将受到100元的罚款处理。
四、驾车时打电话、看电视,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五、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六、饮酒后驾车,处扣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
醉酒后驾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 6个月扣证, 20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七、无证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无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均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扣证期间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500元,均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客运车超载的,罚款200元,每多超一人,加罚100元,超员不足20%,最高罚款500元,超员20%以上,最高罚款5000元。
九、驾驶拼装或者报废汽车罚款2000元,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均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十、驾驶车辆造成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驾驶车辆造成财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500元罚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一、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上道路行驶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驾驶证的,予以收缴,对行为人并处2000元罚款。
    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罚款只是为了惩戒那些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让我们共同监督,相互提醒,不断提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我们相信在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努力下,一定能创造一个安全、幸福的家园。
提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什么都要讲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什么都谈不上。讲效益是对的。但效益的取得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效益。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就包含安全原则。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案例一:2005年05月14日06时25分,高某驾驶的粤A/59112号重型普通货车由伦教往勒流方向行驶至新明红绿灯路口时,与前方由史某驾驶的粤A/X3718号重型普通货车及邓某驾驶的粤X/R0543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高某、邓某受伤,其中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二:去年6月30日中午12时,一辆牌号为河南卧铺大客车,整个车辆厢内黑压压一片人群,人挤人,人踩人,空气浑浊,呼吸困难,原车核载31人,实载120人,其中70名孩童,超员300%以上。其中一位老太要窒息昏死过去。案例三:去年11月14日104国道明光段发生一起五台车 相撞的事故,其中一辆凤阳某运输公司的一辆改装车核载20吨结果拉了60吨的石英沙上坡时传动轴断裂斜在14米宽的路面上造成上下五台车在此相撞。结果用了40多个民工转运。半年白干了。
     今年春运期间,四川省阿坝州、成南高速公路、巴中市连续发生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8人。这3起事故皆因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造成。事故发生后,四川省监察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从快、从重调查处理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对造成这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4名县级分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对36名负有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行政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涉嫌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造成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3家企业和20名相关人员由有关部门从重进行经济处罚。 在此呼吁各级领导一定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正确认识违章与事故的关系。
    每一起事故无不是违章的结果。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讲我也经常有交通违法,怎么就没发生事故?不是你是老天的儿子,老天罩着你,而是时候未到。大家可能都知道生物学上有一个定律,叫条件反射。物理学上讲,叫量变必然导致质变。你经常违章,就会形成一个心理定式,不管什么情况,就会不自觉地违法。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发生事故。刚才讲的来安县“2。21”特大交通事故,就是几项违发行为之和。他有三项违发行为:一是超速、二是超速、三是车况不好。如果光是超速或者超速或者车况不好,在那样宽阔平直的道路也不一定能发生事故。但你经常违法,视违法而不见,所以几项违法凑合在一起,不发生事故才怪呢!
三是克服驾车中的四种不良心理。
    一种就是盲目趋利心理,不顾安全,不顾社会秩序,不顾社会公德,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一种侥幸心理:我经常违章,没被逮到,没发生事故;报着一种侥幸心理违章,一种争强好胜心理:车好、技术好、职位高、社会地位高;一种是从众心理。勿容讳言,当前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还很不高,违法现象很普遍。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遵章守法,而别人不遵守,心理不快活,就像吃了好大的亏,看见别人违法,就跟着违法。没有意识到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给人安全就是给自己安全。四是正确认识文明交通与人的文明素质的关系。
    我们在座都知道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石上的。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诚实守信。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讲信用。交通不讲信用不仅侵害自己的权益,还侵犯别人的权利。不要小看走路骑车这样的小事,他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素质。我们吃够了不守信用的苦!现在大家都抱怨路难行,车难开,事故多,这都是交通不守信用造成的。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行人乱闯乱行因素占到60%,驾驶员违法行车15%,交通事故中行人不守交通信号、乱闯乱行因素占到10%,驾驶员违章行车占到83%。一个经常闯红灯的人,你细心观察他在遵守单位纪律方面做得也不会多好,特别是他一个人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表现的就更为特出。走路骑车不仅反应了一个人的素质,同样也折射出一个地方的人的整体素质,体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遵守社会道德。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个城市的交通环境已经不是个人的事,它反映了该地精神风貌,体现当地的投资环境。希望大家能要从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保护自己的角度,来约束、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从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高度来认识走路骑车问题。
  道路交通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管好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自己的车。大家都来理解交警,支持交警工作,都来宣传交通法规,都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交通事故一定会被压到最底限度,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就会减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宁。
发表于 2014-7-2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资料很好
发表于 2015-11-21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4-2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5-4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有些人不遵守。
发表于 2016-8-19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发表于 2016-8-20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行走的规范
(一)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不得倚座道路的隔离护栏
(四)夏季到了,不得在道路的中心隔离带上乘凉
(五)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没有的要看清来车,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规定
行人闯红灯,未靠路边行走,跨越、倚坐道路隔离护栏、绿化带,在车行道内停留闲谈、嬉闹,在有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走人行横道,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乘车的规范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乘车人下车后,从车尾横过马路,并停顿了望,不要猛跑或突然横穿(虹桥、姚庄事故案例)
(五)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面骑坐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行经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一)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二)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三)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一)不得醉酒驾驶,逆向行驶;(重点),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超越前车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四)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下陡坡,应当下车推行,横过4条以上道路要下车推行。
(五)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牵引车辆、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驾驶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八)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道路上驾驶
非机动车载物的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出车身1米;
机动车通行规定
(一)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违者罚200元
(二)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须知(违法行为及处罚)
一、未按规定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三、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未按规定行驶等行为将受到100元的罚款处理。
四、驾车时打电话、看电视,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五、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等行为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理。
六、饮酒后驾车,处扣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
醉酒后驾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 6个月扣证, 20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七、无证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无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均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扣证期间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500元,均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客运车超载的,罚款200元,每多超一人,加罚100元,超员不足20%,最高罚款500元,超员20%以上,最高罚款5000元。
九、驾驶拼装或者报废汽车罚款2000元,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均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十、驾驶车辆造成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驾驶车辆造成财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500元罚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一、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上道路行驶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驾驶证的,予以收缴,对行为人并处2000元罚款。
    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罚款只是为了惩戒那些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让我们共同监督,相互提醒,不断提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我们相信在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努力下,一定能创造一个安全、幸福的家园。
提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什么都要讲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什么都谈不上。讲效益是对的。但效益的取得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效益。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就包含安全原则。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案例一:2005年05月14日06时25分,高某驾驶的粤A/59112号重型普通货车由伦教往勒流方向行驶至新明红绿灯路口时,与前方由史某驾驶的粤A/X3718号重型普通货车及邓某驾驶的粤X/R0543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高某、邓某受伤,其中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二:去年6月30日中午12时,一辆牌号为河南卧铺大客车,整个车辆厢内黑压压一片人群,人挤人,人踩人,空气浑浊,呼吸困难,原车核载31人,实载120人,其中70名孩童,超员300%以上。其中一位老太要窒息昏死过去。案例三:去年11月14日104国道明光段发生一起五台车 相撞的事故,其中一辆凤阳某运输公司的一辆改装车核载20吨结果拉了60吨的石英沙上坡时传动轴断裂斜在14米宽的路面上造成上下五台车在此相撞。结果用了40多个民工转运。半年白干了。
     今年春运期间,四川省阿坝州、成南高速公路、巴中市连续发生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8人。这3起事故皆因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造成。事故发生后,四川省监察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从快、从重调查处理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对造成这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4名县级分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对36名负有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行政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涉嫌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造成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3家企业和20名相关人员由有关部门从重进行经济处罚。 在此呼吁各级领导一定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正确认识违章与事故的关系。
    每一起事故无不是违章的结果。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讲我也经常有交通违法,怎么就没发生事故?不是你是老天的儿子,老天罩着你,而是时候未到。大家可能都知道生物学上有一个定律,叫条件反射。物理学上讲,叫量变必然导致质变。你经常违章,就会形成一个心理定式,不管什么情况,就会不自觉地违法。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发生事故。刚才讲的来安县“2。21”特大交通事故,就是几项违发行为之和。他有三项违发行为:一是超速、二是超速、三是车况不好。如果光是超速或者超速或者车况不好,在那样宽阔平直的道路也不一定能发生事故。但你经常违法,视违法而不见,所以几项违法凑合在一起,不发生事故才怪呢!
三是克服驾车中的四种不良心理。
    一种就是盲目趋利心理,不顾安全,不顾社会秩序,不顾社会公德,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一种侥幸心理:我经常违章,没被逮到,没发生事故;报着一种侥幸心理违章,一种争强好胜心理:车好、技术好、职位高、社会地位高;一种是从众心理。勿容讳言,当前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还很不高,违法现象很普遍。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遵章守法,而别人不遵守,心理不快活,就像吃了好大的亏,看见别人违法,就跟着违法。没有意识到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给人安全就是给自己安全。四是正确认识文明交通与人的文明素质的关系。
    我们在座都知道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石上的。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诚实守信。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讲信用。交通不讲信用不仅侵害自己的权益,还侵犯别人的权利。不要小看走路骑车这样的小事,他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素质。我们吃够了不守信用的苦!现在大家都抱怨路难行,车难开,事故多,这都是交通不守信用造成的。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行人乱闯乱行因素占到60%,驾驶员违法行车15%,交通事故中行人不守交通信号、乱闯乱行因素占到10%,驾驶员违章行车占到83%。一个经常闯红灯的人,你细心观察他在遵守单位纪律方面做得也不会多好,特别是他一个人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表现的就更为特出。走路骑车不仅反应了一个人的素质,同样也折射出一个地方的人的整体素质,体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遵守社会道德。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个城市的交通环境已经不是个人的事,它反映了该地精神风貌,体现当地的投资环境。希望大家能要从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保护自己的角度,来约束、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从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高度来认识走路骑车问题。
  道路交通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管好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自己的车。大家都来理解交警,支持交警工作,都来宣传交通法规,都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交通事故一定会被压到最底限度,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就会减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宁。
发表于 2017-11-2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辛苦多发点
发表于 2020-8-1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资料很好
发表于 2020-8-25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有用,谢谢啦!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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