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A,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寸,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JGJ 46~2005规范中第6.1节的规定。 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o 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O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O.8~1.6mo 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司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 线端子板和PE 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 线必须通过N 线端子板连接E 线必须通过PE 线端子板连接。 1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JGJ46—2005规范中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o 13)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4)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16—15确定。 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表16—15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间距名称 | 最小净距/玎眦 | 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 30 |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 | 15A,30 20~30A,50 ~>60A,80 | 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 | 25 |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 | 40 | 电器至板边 | 40 |
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胶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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