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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位五旬阿姨开小轿车上路时,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男子从相对方向骑过来,慌乱之下错把油门当作刹车,撞上对方致其身亡。后悔不已的苏阿姨当下自首,并赔偿对方家属获得其谅解。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这位粗心的阿姨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5月31日早上8时许,50多岁的苏阿姨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东莞市虎门镇镇口社区往白沙方向行驶。苏阿姨称,她是今年初才拿到小车驾驶证的,刚买了不久的新车,自己开车开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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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她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就在她开车途经长堤路镇口市场路口右转弯时,正好遇右侧同向有一辆自行车从人行道驶出往左行驶,骑车人是约45岁的男子徐某。驾驶技术不精的苏阿姨一下慌了神,马上刹车,但慌乱中操作不当,误把油门当刹车,致使小轿车车头与自行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后苏阿姨驾驶小轿车继续往前行驶,车头推挤自行车及徐某与对向路边防护墙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徐某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也有损坏。肇事后,苏阿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经法医鉴定,徐某符合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苏阿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苏阿姨家属与徐某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其谅解。" [% j) @" D5 i+ I) j% |6 S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阿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苏阿姨在肇事后留下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事后妥善处理赔偿事宜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3招教您防止油门当刹车】 第一招:保持右脚不空,即只要在开车,右脚不在油门上就一定在刹车上;
第二招:及早做刹车准备,只要没有加油、收油,就要及时把右脚放在刹车位,不要将脚搭在油门上滑行;
第三招:注意路面情况,遇有红绿灯、行人通过人行道时要提前减速并做好刹车准备,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处理紧急情况时,把油门当作刹车踩了。
总结:油门当刹车发生的事故屡见不鲜,只要平时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的驾驶心情,特别是在倒车或者停车时放慢车速,并提前把脚放在刹车上随时准备踩刹车,一定会避免错踩油门导致悲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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