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表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执行“三同时”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查、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构成重大隐患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严格“五落实”,形成统计分析表,按规定上报。
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该项制度;制定不能缺少内容,可操作性要强。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检维修计划(方案)应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建立健全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相关资料齐全。检维修计划(方案)要有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必须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 按计划检维修;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拆除
设备设施,并采取临时措施;检修完毕及时恢复,检维修记录归档规范、及时;检修完毕后按程序试车。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专用设备(一):棉纺 1.开清棉设备: (1)抓棉机吸斗观察窗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装置的销杆与观察窗的长度不小于50mm,间隙不大于20mm,抓棉机打手的抓棉口处应有护栏,抓棉设备必须配备上、下定位装置,平台式抓棉机必须配备运行碰撞自停装置和防止误入的隔离措施。 (2)混开棉机滚筒部位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滚筒顶盖的机械联锁的锁杆长度不小于设备宽度的三分之二,打手部位应同时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观察窗应使用不易破碎的有机玻璃。 (3)清棉机打手传动轴应配置轴套,危险点应有联锁装置。 (4)开棉机打手部位应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销杆的长度必须大于观察窗30mm,观察窗与打手距离不小于800mm。 (5)成卷机紧压罗拉手轮处应加装防护板,手轮弹簧必须处于松驰状态,各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栏或防护罩。 (6)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必须配备机械或电气等联锁装置,机械联锁与观察窗的上下间隙不大于20mm,压辊棉层输出部位必须安装生头器,或配置生头板。 (7)清棉机应按规定安装操作和检修平台。 (8)在抓棉机吸斗观察窗、混开棉机滚筒部、开棉机打手等存在打击伤害部位如没有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应加锁,开锁钥匙由当班值班长保存,当转动机械完全停稳后,才能开锁处理故障。 2.梳棉机: (1)锡林抄针门间隙不大于10mm,并有安全警示标志,联锁装置灵活有效。 (2)刺辊后车肚应有安全措施,有安全警示标志。各传动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3)剥棉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上绒辊应安装绒辊防绕断电限位装置。 (4)锡林道夫三角区应有安全挡板。
3.精梳机: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断电限位装置。分离皮辊安全防护罩应齐全,抬高超过200mm时,联锁装置应灵敏启动。车头车尾自停开关、工艺自停装置有效。 4.细纱机:车头传动齿轮安全门应有安全断电限位装置。游动电机及导轨应完整、牢固可靠。计长表、导纱横动装置、车头、车尾应安装安全防护罩。车头、车尾箱门的门钩、插门应配有自锁装置。 5.气流纺机:转杯、分梳辊、压轮、轴承不允许过热、振动、异响。工艺排风、排杂装置辅助吸嘴无破损、漏风、堵塞。龙带不允许有异响。 6.以上设备及场所均应符合防爆要求。
专用设备(二):织造 1.整经机:经轴两端应加装安全防护罩,并应设置自停保险装置。主电机摩擦盘皮带、落轴电机传动部位、制动锯齿轮等处安全防护罩应牢固。游动风扇电机及导轨应完整、牢固。 2.浆纱机: (1)传动部位、齿轮、链轮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铁炮轴、拖行辊露出机外部位应安装轴套。 (2)压力表、安全阀的工作压力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控制在额定范围之内,压力表最高工作压力应标有红线,按周期经专业部门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应当采取隔热防烫措施。 (4)浆纱和浆纱烘箱设备内及潮湿处的电气装置、工作照明等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防潮灯具。 3.有梭织机: (1)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2)梭子运行过程中应设置防飞梭装置和防护挡板。 (3)探针及换梭作用良好、飞梭装置完好。 (4)三大关车(断经、换梭、轧梭)自停装置必须灵敏有效。 (5)36牙、72牙齿轮安全防护罩、送经侧轴伞齿轮、送经蜗杆安全防护罩均应完整、牢固可靠。 4.无梭织机:各种气管、气阀、油管、油阀等不允许漏气、漏油、堵塞。断经、断纬必须停车,检修开关电器连锁可靠有效。 5.针织大园机:大圆机油箱处于完好正常工作状态,油路不渗油、不漏气,保证机台周围地面干净;大圆机运转状态正常,无异常震动、噪声、发热等现象。
专用设备(三):化纤工序设备 1.热媒生产设备: (1)热媒系统中所有导热管道必须用压缩空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得有泄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确认电机转向正确,风机叶轮能自由转动,润滑良好,风机启动前消音器上的手动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风机启动后应骤然打开。 (3)热媒泵出口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测,温度表处于完好状态。 (4)热媒系统中每个阀门操作均必须灵活可靠。 2.酯化生产设备: (1)酯化、聚合等专用设备中,各反应釜或者酯交换塔必须做到管道完整无泄漏。 (2)安全阀和压力表应齐全可靠、定期检测、合格使用。 (3)反应釜的反应装置、贮罐降温设施及温度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4)联苯加热器液位标志明显清晰,温度和压力上下限位联锁报警装置、防爆片等可靠到位;现场应当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PTA投料设备: (1)电动葫芦必须定期检测。 (2)限位开关、钢丝绳、吊钩等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3)风机等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4.二硫化碳计量设备: (1)二硫化碳计量室、贮库的照明、电气开关等装置应当符合防爆要求,并应装设单独的避雷装置。 (2)必须装置可靠、良好的送风、排风装置。 (3)二硫化碳的设备、管道、阀门、考克、液面计等应当严密无泄漏。 (4)各法兰处必须装设接地片,接地良好。 5.五合机设备: (1)黄化机、五合机等专用设备的管道必须密闭无泄漏,装设符合设计要求的防爆装置。 (2)二硫化碳管道、排毒风管、开关、法兰片等处应有接地装置。 (3)操作平台应当铺设木制地板或者橡胶地毯。 (4)黄化、五合工序使用的工具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严禁使用金属制成的工具。 6.后溶解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