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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pjph658 于 2010-5-17 15:25 编辑
企业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核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安全评价报告完成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和完整,另一方面是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和准确。一个安全评价报告的完成必须由煤矿生产单位和评价机构相互配合,需要经过资料准备(评价机构提出资料清单,煤矿负责整理资料)、资料审查、制定评价方案、井下检查、提出对策措施及建议并进行会议通报、提出评价结论。一些特殊的情况还需要复查。作为煤矿企业要清楚,如果哪一个评价机构缺乏其中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其完成的评价报告就会有问题。资料准备能够说明该评价机构知道进行该项安全评价从哪些方面入手,是否熟悉安全评价的一些基本内容;资料审查过程是熟悉矿井的生产环节的过程,是制定评价方案的必要阶段;评价方案是进行安全评价的必要的技术文件,决定着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现场检查是安全评价的主要技术内容;整改意见是一个评价机构必须提出的内容,需要以会议的形式详细说明井需要整改的内容、如何整改、整改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并形成文件盖章后下发给生产单位,煤矿生产单位需要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一些情况在整改完成后评价机构需派人对其整改的内容进行复查,根据整改的结果提出评价结论。
只有上述评价环节比较齐全,其评价报告的准确性才是得到保障。煤矿生产单位在审核评价报告时应注意该评价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涌盖安全评价导则中要求的全部内容,对于本矿井的安全方面的描述是否准确;对于一些客观存在的危险性定性是否合理;划分的评价单位是否准确;是否有一些没有评价到的部分;对策措施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是最佳方案;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准确等。可以针对这些内容与评价机构进行磋商,据理力争,使评价机构能够充分地理解本矿井的具体情况,但在评价结论方面,还应尊重评价机构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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