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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中阳台突然起火 “纵火犯”竟然是水晶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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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2-15 08:14:40  来源:水母网   评论(0) |  大 中 小 记者:李鑫

    水母网2月15日讯  (YMG记者李鑫 通讯员伟光)晶莹剔透的水晶球是一种漂亮的家居装饰品,但如果摆放位置不当,可能会引发火灾。昨日,招远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招远逸水花园小区的一住户阳台
突然起火。事后调查发现,“纵火犯”竟然是摆放在阳台的水晶球。该水晶球的球体在阳光下聚焦,形成高温、高热,将铺在底座的报纸引燃,引发了这场火灾,所幸是在阳台,损失并不大。
    昨日下午,有市民拨打招远110电话称,招远市逸水花园的一住户家中一直往外冒黑烟,去敲门也没有人开,怀疑是家中着火了。接到报警后,招远消防大队官兵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而闻讯赶回的房主也已经到家。因为起火地点在阳台,易燃物不多,火势很快被扑灭了。经查看,阳台窗帘被烧毁,原本洁白的墙面也全部被熏黑。据户主王先生介绍,他中午出门去采购年货,刚走了一个多小时,就接到邻居电话说家中起火。“幸亏发现得及时,不然要是真着起来,这年都过不好了。”王先生后怕地说。
    虽然火情扑灭了,这起火灾的起因却非常蹊跷。因为王先生家中的阳台上没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也没有火种,而且他家是6楼,被人为纵火的可能性也很小。经过检查,阳台上一个圆形水晶球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经过进一步勘查,民警确定,铺在底座的报纸正是这起火灾的火源,而引燃报纸的正是水晶球。当天阳光比较强,水晶球把阳光聚焦到一点,然后产生高温,引燃了报纸。
    王先生说,这个水晶球装饰品一直是放在卧室中的,当日打扫时才把它放在阳台上,却未料到发生这样的意外。
    年关将至,民警提示广大市民,水晶球、球形鱼缸和放大镜等物品都是具有聚光聚焦的功能,在猛烈太阳光照射下很容易引燃火种,切不可置于太阳光能照到的地方,以免引发火灾

发表于 2015-2-1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防止不安全状态!
发表于 2015-2-1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过年的,小心些吧
发表于 2015-2-15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
发表于 2015-2-15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细节
发表于 2015-2-15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2-1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确实是平常意想不到的,一定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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