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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将推行大型企业“安全总监”制
http://www.aqsc.cn 2015-03-26 09:33:32 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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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李雪慈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沈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大型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实行。“企业推荐赋权、政府培育考核”的“安全总监”制度,以充分调动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的主体积极性。
据悉,安监总监制旨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层面落实一名“总监”,具体代表企业“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彻底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没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据介绍,“安全总监”要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要有一盘棋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总体布局中,围绕着生产经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其次打铁还须自身硬。“安全总监”要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第三要注意“尊上(一把手)”,讲究相处的艺术。一方面要及时向一把手汇报安全工作情况,争取更多支持。另一方面在安全工作与经营发生矛盾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主动与领导沟通,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目前,我市已在沈化集团、鼓风机集团等几家企业实行试点“安监总监”制,将面向全市各大企业全面推广。
(记者李雪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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