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大学大专学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今年报考甘肃省注安师。环境方面的专业 在工程技术类的对照表(本科)里是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 以及农业环境保护 这5个专业,应该是属于与报考相同。
但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专科设置专业里是没有环境工程这个专业的,
有的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等专业。
而15年省安监局和省人力资源厅发的考试文件的附件中的《专业对照表》只列出了研究生和本科的,对于专科的专业是这么说的:“专科、中专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与本附件所列本科专业相应、相近专业执行”。 这个执行是主管意愿判断的?心情好就放你过,不好就悲催?
*我个人认为依据高职高专目录(这个目录主要是知道学校设立专业的)大专是不能设立环境工程专业的,目录没有教育部就不承认你私设的专业,毕业证就是个问题。所以对应的大专里的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和环境监测与评价这两个与环境工程有关联的专业应该能按照与报考相同执行吧。
我问过做注安师培训的社会教育机构的人,告诉我按与报考相同报考,我们省安监局的说是其他,安监总局的负责注安师考试那个司的工作人员说是相近。那么问题来了
我所学的专业应该是与报考_______?
再问问论坛的朋友们,有什么往年发行到现在还在执行的文件,对专科我这个专业属于是工程经济类专业有利依据或证据吗?最好能带上附件的正文文号和名称。5月5日报名截止,公司公章要30号才回来,时间紧张啊
感谢论坛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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