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动火作业前的采样与分析 在石油化工企业装置检修、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中,均涉及到不同类别(电焊、气焊等)的动火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大多为易燃易爆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动火作业前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采样分析可燃物含量,这是动火作业十分重要的环节,如果选择的采样点不合理,采样的时间安排不当,样品的分新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等其它原因,都会造成分析结果的失真。最终有可能导致在动火作业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为此,笔者和一些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探讨,并将探讨的结果整理如下,供同行们参考。 1 动火采样的方法 1.1 采样器具选择 采样器一般选取用300—400ml的玻璃管采样器,使用前用蒸汽熏蒸、毛刷清洗内壁,然后用蒸馏水冲洗,最后用干净取水纸擦拭、晾干备用。 1.2 采样操作 在采集动火区域或设备内空间气体前,要用区域或设备内空间气体将采样器置换3次以上,最后吸取分析气样,立即封闭入口(一般采用方法是安上橡皮管夹和戴上橡皮帽)。 2 动火分析采样点的选择 选择的原则:由熟悉生产工艺装置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安全员确定,选择点必须具有代表性,对于动态之中的动火作业,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确定分析取样点。 2.1 装置区域内动火作业点周围空间气样的采样 采样点由熟悉生产工艺装置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动火部位现场周围情况来确定。一般要求选择2个点以上,而且要靠近动静密封点,即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一般1.5m左右取样较为合适。 因为装置密封点没有绝对不泄漏的,只是要求其泄漏量是否在安全认可范围内。对于泄漏量较大的情况下,取样分析没有实际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安全员要求在动静密封点附近采取一个空间气样,如果可燃物含量合格,则以此点作为动火前分析依据;否则,在1.5m左右再采取一个空间气样,进行分析可燃物含量,如果可燃物含量合格,再根据动火的部位距泄漏点远近,确定是否可动火作业。否则,就要对泄漏部位进行处理后再采样分析。 2.2 密闭空间采样点的确定 一般根据设备用途、结构、充装介质几方面来考虑。下表中是常用设备及部位取样点选择。 附表 常用设备及部位取样点 设 备 采样分析点 备 注 立式贮罐 上、下人孔,排污口 用胶皮管探至设备内 球罐 上、下人孔,排污管口,外浮筒倒淋装置 为防外浮筒在物料处存在死角 塔 上、下人孔,底部排渣口 充装介质为比重较大的物料要增加取样点 水井 距水面20cm 用胶皮管探至适当位置 地沟 距水面20cm 用胶皮管探至适当位置 隔油池 约3m范围空间,出水口周围空间 卧式贮罐 顶部人孔,下排污口,液位计倒淋阀处 用胶皮管探至设备内 管道内部采样点的确定:管道吹扫置换后,采样点一般由工艺技术员来确定采样点,并且创造好的取样条件。对于较长管线必须在管道两端、管道各倒淋阀口及高点气密放空阀进行取样,对不能探至管线内取样处,要求用钢锯(抹上黄油或机油)切一小口探至内部取样,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 动火分析时间 3.1 采样时间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分析后进行,则动火分析采样时间应该在什么时间最好和有效,也是动火分析的关键。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1999年)中用火管理制度规定,动火作业与动火分析间隔不超过1小时,对非常危险的场所规定每2小时监测可燃物情况。但是对设备、管道分析取样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发现经过蒸汽吹扫的管道、设备不能立即取样分析。因为刚经过蒸汽吹扫的管道、设备内温度没有降至常温,内部空间可燃气体被大量的水蒸气稀释,而且此时内部气体处于不稳定的变化状态,这时采样分析结果是不准确的。 例如,有一次丙烯管道穿孔需补焊,首先经用蒸汽吹扫后,在管道温度没降至常温时,就取样分析可燃物含量,结果合格,到次日动火前分析可燃物含量,结果远远超标,经过检查发现有一块盲板没有加好。所以,管线动火前的采样时间,必须在管道内空间温度为常温状态下,并且在动火前半小时进行采样分析较为合适。设备动火分析采样时间,同样要等设备内空间温度降至常温状态下,并且通风24小时后,动火前1小时内进行采样分析较为合适。 3.2 分析操作时间(包括采样时间) 分析工从进样分桥到出结果通常需要15分钟左右(不包括分析仪预热时间)。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999年)中“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规定,开始动火作业与动火分析间隔不超过1小时,也就是说动火前采样时间、分析操作时间、审批火票时间及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所用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这就要求分析工分析的结果要在1小时内报出,才可保证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当然采样分析不合格情况例外。因此,建议采样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完成比较合理,只有这样才能在动火前10分钟报出结果,以便其它工作的进行。 4分析结果报告 4.1 样品保留时间 分析样品根据动火级别不同保留时间分别为:24小时(一级),72小时(二级),120小时(三级)。 4.2进样分析要求 做一标样对照,做3次平行样,取最大值填写报告单。 4.3报告单要求 工厂应设计专用的,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报告单表样。其中内容必须包括:采样地点、采样时间、介质爆炸极限、分析数据、分析人、审核人和报出时间等。 5 结束语 目前由于企业没有制定动火分析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在动火作业前对动火设备管线、动火区域空间怎样采样,何时采样,报告单的形式各单位不尽相同。但是在作业前要求必须采样分析可燃物情况,来确定动火点是否具备动火条件,是大家共识的。因此,在企业中,采样时间、采样地点的选择及报告单填写等要具有代表性,能准确地反映动火点的危险程度,只有这样才能给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确保工厂的检修、技改工程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