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生产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 从事地面各种工作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程 2. 必须参加班前安全学习和派班会,严禁喝酒进班。 3.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岗位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子和其他不起保护作用的用品。 4. 工作开始前,必须检查所有工具是否完好。工具用完后放入工具袋,不准将工具和小件物品乱丢乱放。 5. 工作场所不准开玩笑,不准打闹、不准睡觉、不准将小孩和亲朋好友带入工作场所,上面来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后,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工作场所。 6. 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无障碍,采光或照明亮度良好。 7. 从事机械工作的女工,工作时必须将发辫放入工作帽内。 8. 在旋转设备上工作,不准戴手套,袖口要扎紧;不准向正在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件加油,清扫或处理故障,只有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才能从事上述工作。 9. 不准攀登起吊物件,不准在起吊物件下面通过或停留,不准跨越正在运转设备的传动部件。 10. 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准拆除或损坏安全防尘设施和各种安全标志,危险品要设安全警示标志,不准任意进入有危险标志的地方,不准在运转设备上和风机进风口凉挂衣服。 11. 停机检修,检查或处理设备故障,悬挂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12. 凡从事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3. 懂得作业场所的各种信号及信号装置,工作时要集中思想,班中不准干私活,不准溜岗、串岗。 14. 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查清原因及时处理,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15. 不是本工种人员,不准乱动电器、机械、车辆等设备,不准随便触摸电缆、电器设备和电器开关,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16. 抬运重物时,要做到同起同落,动作协调,互相关照,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17.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进入尘毒危害场所,必须戴好口罩。 18. 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爬车、跳车和强行搭车,通过交通要道和交岔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以防车辆撞伤。 19. 严格招待交接班制度和班前、班中、班末三次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各种检查登记表,工作结束后,收捡好工具,清正工作场地。 认真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禁止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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