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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材勘误一 勘误明细:------------------------------------------------------------------------------------------------------- 第43页 在表2-2-1将甲类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1.闪点小于28℃......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中的“厂房”改为“车间”并补充:“白酒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白兰地蒸馏车间、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表1 第47页 在表2-2-3在甲类危险性举例1.中将“60度以上的白酒”改为“酒精度为38度以上的白酒”。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表3 第50页 在表2-3-1公共建筑分类中在“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组合的建筑”前补充“建筑高层度24m以上部分” 将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中“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改为“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将单多层各个建筑中“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改为“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跟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 5.1.1 第62页 在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后补充“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 3.4.1注2 第64页 在2)两座仓库的外墙......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后补充“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 3.5.2注2 第65页 在3)相邻两座高度......防火墙后补充“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5.2.5 注3 将4)相邻......不低于二级,屋顶......1.00h中的“屋面板”改为“屋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 5.2.2注4 第68页 在9)应设置与锅炉......灭火设施后补充“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12-8 将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整句改为“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将3)机房内应设置......整句改为“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分隔,确需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在5)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后补充“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3 第69页 将(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2)及3)改为“2)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 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可设置一个出口。” 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9及5.5.15 在(一)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独立的建筑内后补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4 第70页 将液体中间储油罐中的1m3改为“5m3” 将“设置该中间储油罐......相应要求”改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3.7 说明:民用建筑使用丙类液体燃料,设置中间罐的容量不应大于1m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14 将2)厂房内设置丙类......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中的“2.50h”改为“2.00h”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3.6-3 第74页 将四、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分区最后一段中“采用木结构的自用车库”改为“机动车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1.0.6 将五、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等......中的“甲级防火门”改为“乙级防火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2.1.9 第75页 将(二)人员密集场所第二段最后一句“当设置......也不得增加”删除。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7 第76页 将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不低于2.50h的不燃性楼板......中的“2.50h”改为“2.00h”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10-1 将“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应设置......4.0m”整句改为“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5 第78页 将表2-5-6中4.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整句改为“建筑中,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墙体作防火分隔。”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9条文说明 第86页 将表2-6-4改为如下表格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5.18 第91页 将5)公共建筑中......整句改为“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5 第93页 第二、避难走道(一)基本概念改为“避难走道是指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1.17 第96页 将3)前室的使用面积......中“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改为“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4.3-3 第97页 删除②建筑高度大于32m......中的“丁、戊类高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7.6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材勘误二 第98页 将2.避难层的设置数量......中高度不大于“45m”改为“5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5.23 将4.避难层的安全疏散第二段中“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亮不应低于1.00lx。”改为“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当建筑高层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时,不应小于1.5h,其它建筑不应小于0.5h,地面最低水平照明不应低于3.00lx。”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2 10.1.5 第99页 在①避难间......后补充“且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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