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246|回复: 0

青岛扶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 最高奖补百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18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岛扶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 最高奖补百万元

2016年09月18日 06:16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作者:封满楼








0人参与 0评论


原标题: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奖补资金开始申报最高可获百万元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封满楼) 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奖补资金开始申报了。市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2016年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奖补申报时间为9月20日-10月10日,其中一次性奖补最高2000元,专业项目奖补最高100万元,师资提升奖补为3000元。
奖补对象
我市规定,此次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奖补对象需符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对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实施奖补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13号)奖补条件要求的技工院校(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平度市高级技工学校、即墨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机械技术学校、青岛市经济贸易技术学校、青岛市园林环卫技术学校)以及在青人社发〔2016〕13号文件下发前,以技工教育集团成员身份参加其他技工院校技工教育集团的技工院校。
奖补标准
此次奖补分为一次性奖补、专业项目奖补、师资提升奖补三类。
其中,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的,按照毕业年度内在青岛实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学生人数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20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的1700元/人。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发新专业和开展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其投资额度的一定比例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奖补资金采取立项预拨方式。聘请企业技能人才参与教学指导或企业接纳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到集团内企业学习实践的,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奖补申报
2016年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奖补申报时间为9月20日-10月10日,采取备案与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各申报院校准备好各类申报资料后向市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申报。
市人社局提醒,毕业学生毕业年度内在青岛实现就业的时间节点是指申报年份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内。申报后在青岛市实现就业的学生,可延续到下年度申报。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为一年以上。申报院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作培养人才协议(意向),必须在学生开始顶岗实习6个月以前,2016年申报的应在2015年2月底前签订。师资提升奖补应是申报当年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到集团内企业学习实践和聘用集团内企业技能人才参与教学指导,今年申报的应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施的师资提升项目。以集团成员身份参加其他技工院校技工教育集团的技工院校需提供参加技工教育集团的协议、所参加技工教育集团章程等证明材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9-22 13: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