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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隐含诸多福利 新规试行办证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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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居住证隐含诸多福利 新规试行办证要趁早2016-09-26 01:44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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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来穗服务日活动在花城广场举行,吸引大批来穗人员参加。




■在活动现场,有群众咨询办理居住证相关问题。

新规

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才可办证

办理居住证可以享受诸多福利,可如今办证没那么容易了。今年8月份,广州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工作指引规定,“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来穗人员可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等,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和联系电话,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登记居住信息,当场打印发给“居住登记回执”。以信息系统居住登记日期为准,在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统计当日往前推算1年内,在广州市区内有效居住登记满半年。这也意味着,居住证不再是随登记随办理,而是需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受理。

与此同时,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而此前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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