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钱啦!滨州物价局出红头文件责令热企退还加压费
随着供暖季的到来,部分小区违规向住户收取二次加压费闹得沸沸扬扬。11月4日,滨州市物价局下发红头文件,明确指出滨州市任何单位和组织已收取的供热二次加压费用,务必于2016年11月20日前全额退还用户。
业主:六层以上要交二次加压费
近日,家住滨州博兴帝景苑小区的刘先生被告知,小区的部分高层居民除了交纳正常的取暖费外,还要向物业额外交纳供暖的二次加压费。最终,因为居民抵制上交加压费,此前上交的取暖费也被小区物业一并退回,该小区高层居民们今冬的供暖恐成泡影。
“物价局和供热公司规定今年的供暖费和往年一样,交了供暖费后却又要求我们6层以上居民再交每平米2元的供暖二次加压费。”博兴帝景苑小区刘先生称,因为居民们抵制上交加压费,现在小区物业将高层居民的供暖费也一并退回,并通知今冬无法对高层居民实施供暖。
而物业工作人员却称“我们是给恒源热力公司收取的二次加压费,针对6层以上的居民。6层以上供暖需要使用供暖加压泵,加压泵必须24小时不停运转,产生的电费得由居民自己承担。”该小区共有110户高层居民需要交纳供暖二次加压费,之前已经收取了60余户。“后来县物价局出书面文件责令我们退还,现在已全部给予退还。”当记者问及退还了6层以上高层居民的供暖费是不是意味着这部分居民冬季无法集中供暖时,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很为难。
滨州城区的王女士说,她住在小区22层,开始收取暖费的时候也要交二次加压费。“14层以上开始交,加压费一平米2块钱,交了200多。”
热企:加压费不由热力公司承担
针对帝景苑小区6层以上居民供暖需加收二次加压取费的情况,恒源热力公司办公室的马主任称,恒源热力公司于2010年在博兴成立,同年与博兴县政府签订了一份博兴县城区集体供暖协议书,有效期限为30年,协议书上面对供热投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供热公司投资范围是电厂墙内一米至小区分配站(包括分配站的建设和站内工艺的安装、博兴县城市集中供热的规划、设计范围)。帝景苑小区的供暖加压泵产生的电费、设备维修费等不在自己所承担费用里。
“帝景苑供暖二次加压费是小区物业收取的,用来支付二次加压电费以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不会上交给我们。”帝景苑小区将取暖费和二次加压费一起退还给居民,并不是不给这些居民供暖,只是现在还在协商解决阶段。
物价局:停收加压费,已收的限期退还
博兴县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称“帝景苑小区物业向高层居民收取二次加压费,违反了2013年7月颁布的《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上第九条的规定。供水、供热等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据了解,目前博兴县城内的部分建成小区,由于历史原因,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比较复杂,产权也没有移交专业经营单位,有的小区加压设备由房产开发商配备,然后交归物业管理,供热公司并未接管,目前加压设备的移交问题难度很大,期望应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出面解决,交给专业经营公司经营,以解决高层居民的供暖问题。
11月4日,滨州市物价局下发红头文件,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最终到户价格,各供热经营、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滨州市物价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价发【2016】89号)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价外加收任何费用,包括供热二次加压费用。同时,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组织已收取的供热二次加压费务必于2016年11月20日前全额退还用户。
滨州市物价局要求各有关企业、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人开展退费工作,将退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附退费明细,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市物价局。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及时跟进督查,不整改或不退费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如果你缴纳的二次加压费没有如期退费,可以拨打12358电话投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