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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看守所六次癫痫发作 莱阳法院视而不见强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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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杨洪波:看守所六次癫痫发作 莱阳法院视而不见强作判

【遭群殴致癫痫耳聋   重新鉴定“有”变“无”】
    对于高大、帅气的吕磊来说,22岁的他,本应对未来充满阳光,对生活充满幻想。可是当他刚刚过完22岁的生日,第二天,喜悦还没有褪去,不幸已悄然袭来,他的生活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他跌入深渊,灾难夺走了他的健康、自由和所有美好的一切。

   事情发生在山东省莱阳市穴坊镇程格庄村,2011年8月25日,吕磊连同吕升海(村治安员,吕磊表兄)和其他几名治安员被村里派到村西山矿场追讨拖欠村里的十余万元承包费。

   当时,吕磊把车横在路中间阻挠矿场生产,矿场老板胡占文(以下均为化名)不甘示弱,带人开着三辆车,手持棍棒,赶到矿场。胡占文指着吕升海的鼻子骂:上次的事情还没完!接着,众打手抡着棍棒追打吕升海,吕磊和治安员被冲散。吕磊开车离开后,发现吕升海没有跑出来,头脑一热,持刀又返回现场。那些人不容分说,棍棒交加将吕磊打倒在地,致颅底骨折、右耳耳聋,右胫骨骨折、右尺骨骨折等。打倒吕磊时,胡占文掀起上衣大骂:今他妈的我的伤还没有好来(吕磊的父亲曾捅伤胡占文)!吕磊被殴打时也持刀抡伤了王少强、辛广军。吕磊在出院数月后发现有癫痫症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两眼上翻、意识不清……吕磊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作为一起有多人参与的共同故意伤害案件,莱阳警方以警力不足为由,迟迟不能将凶手辑拿归案,两年后的2013年1月23日才抓到展增岐一人。莱阳法医鉴定吕磊右耳耳聋,鉴定意见:重伤,但经烟台法医重新鉴定,重伤变成了轻伤,烟台法医说吕磊患有癫痫和耳聋的依据都不充足。

   吕磊到了已婚年龄,家里为他盖的新房都没来得及装修,逢此变故,又面对司法不公,原本阳光的男孩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心事重重,于是学别人开始上访维权。由于经常要往返省城,家里又没钱,为节省开支,他专门购买了一个简易小帐篷,装在旅行包里,困了、累了,就支开帐篷,露宿街头。吕磊踏上了一条遍布荆棘之路!
  【凶犯投案之日    被害人吕磊梦魇之时】
   吕磊没有等到上访的结果,却等来了被抓的噩运。2013年9月16日,案发两年后,王少强、封思林、王佩全一起到莱阳公安局投案自首,承认是他们打伤了吕磊,王少强还指控吕磊捅伤自己。2013年10月15日,辛广军在矿场老板的授意下到警方控告:事发当日他被吕磊捅伤。根据警方的讯问笔录,辛广军也曾参与殴打吕磊,他本当作为伤害吕磊案的共同被告人,却成为指证吕磊的重要证人。当日,莱阳警方即将准备继续上访的吕磊刑事拘留,10月25日,莱阳检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吕磊批捕,11月6日形成起诉意见书,12月5日,检方对吕磊提起公诉。

   莱阳市公安局处理吕磊寻衅滋事一案仅用了短短21天,但抓捕伤害吕磊的凶犯却用了2年多时间,尤其需要说明的是,这起伤害吕磊案件的始作俑者胡占文仍安然无恙。作为这起群殴事件的重要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中甚至看不到一份对他的询问笔录。

   因吕磊患有癫痫加之其所犯罪行并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吕磊律师多次与公、检、法机关进行交涉,申请取保候审,但未获批准。
  【“没有先例”   莱阳法院拒批重新鉴定】
   2013年11月14日,莱阳法院开庭审理展增岐故意伤害吕磊一案。

   庭上,吕磊律师对烟台法医的轻伤鉴定意见提出质疑,他认为:吕磊的右耳耳聋自开始入院至出院均有明确的表征和诊断结论,出院后两次检查结果仍为耳聋,烟台法医说认定耳聋的依据不足,于情不符、于理不通。

   关于吕磊是否患有外伤性癫痫,律师则进行了充分阐述:外伤性癫痫,是颅脑损伤后的常见后遗症之一,吕磊有明确的头部外伤史,伤后存在外伤性癫痫的器质性颅脑损伤病理基础(即颅底骨折),以后出现突然意识不清、倒地、四肢抽搐,这些都属于典型癫痫病症状,而2011年8月25日受伤前吕磊没有癫痫病史,因此,吕磊的癫痫发作符合外伤性癫痫特征。

   对于2013年4月17日,吕磊去烟台毓璜顶医院做二十四小时动态脑电图检查,没有查出异常脑电波,吕磊律师说:癫痫只有在发作时才会检测出异常脑电波,一次二十四小时动态脑电图的检测仅能证明此时间内吕磊癫痫没有发作,由此得出吕磊没有癫痫症的结论失之偏颇。事实上,很多癫痫症患者在做动态脑电图时都没有检测出异常脑电波来,经常需要多次测试,甚至长时间的住院观察。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律师又引用北京协和医院知名抗癫痫专家吴立文、金丽日的论述:“临床上确实有这种情况,患者已经有明确的数次犯病(癫痫发作)了,但脑电图结果却是正常的。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排除癫痫诊断的。受头皮脑电图检查技术本身限制,癫痫放电的部位、强度、频率等不同,检查操作的规范程度等因素影响,有些癫痫患者的脑电图是可以正常的,尤其是仅做了一次检查时。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补充睡眠脑电图检查、增加某些特殊电极、增加检查次数等方法来提高发现异常放电的几率”。

   “医生做出癫痫的诊断不是仅仅依靠脑电图结果的。明确异常的脑电图结果可以支持诊断,但正常脑电图结果却不能排除癫痫诊断。除了脑电图,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考虑。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临床发作现象的描述。换言之,患者所经历和旁观者所目击的犯病情况是更重要的证据!这也是为什么反复强调,提供可靠详细的临床病史尤其是发作情况是极为重要的原因。”

   律师说:吕磊出院后多次癫痫发作均有门诊病历记录,2013年5月27日,在青岛市立医院对吕磊做动态脑电图诊断结果为:轻度异常”,在烟台毓璜顶医院对吕磊做动态脑电图有少量低幅3-7c/s,诊断结果:怀疑是癫痫,烟台法医置这些证据于不顾,仅凭烟台毓璜顶医院一次二十四小时动态脑电图检查结果即认定吕磊患有外伤性癫痫依据不足是不负责任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应当对吕磊伤情重新进行鉴定。

   承办法官未听取律师的意见,拒批重新鉴定,并说:领导决定的,重新鉴定在莱阳法院没有先例!
【看守所五次癫痫发作    重新鉴定法院先批后否】
   吕磊被抓后,看守所每日早晚都给他服用抗癫痫药物,但是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6日,吕磊还是在看守所三次癫痫发作,其中2014年1月6日下午连续发作两次。发作时,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同一监号的七、八个人都按不住他。

   得知此情况,律师申请法院调取看守所吕磊癫痫发作时的监控录相,同时再次申请对吕磊伤情重新鉴定。法院虽然没能调取看守所监控录相,但看守所为法院开具了吕磊癫痫发作的证明,然法院仍拒批重新鉴定。

  2013年3月3日、3月26日,吕磊又两次癫痫发作,在烟台中院干预下,莱阳法院终于同意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重新鉴定吕磊伤情。为了推动重新鉴定进程,吕磊律师又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仍不批。虽然法院委托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吕磊伤情,但因吕磊在押无法到北京医院接受检查,鉴定陷入停滞状态。

   此期间,展增歧等四名被告人的家属,以“受害人”的身份联名给法大研究所写了一份《不应受理吕磊伤情鉴定意见书》,该函件威胁道:“贵所作出的鉴定意见,除非与烟台市公安局的鉴定意见相一致,否则,我们对贵所的鉴定结果将坚决表示反对,并且也会到各部门去上访伸冤,维护四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大研究所收到此函件之后,于2014年4月14日对莱阳法院做出了“不予受理函”,借故退出吕磊伤情重新鉴定。

   2014年5月23日,莱阳法院给吕磊家人和律师寄去一份通知,大意是: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吕磊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不予批准。
法院出尔反尔的作法令吕磊家人和律师始料不及!
【看守所第六次癫痫复发   莱阳法官急下判决】
   法院判决前,吕磊再次送出讯息要见律师。

   2014年6月12日上午,律师再次到看守所会见吕磊。吕磊说:6月3日自己在看守所第六次癫痫发作。

   重新鉴定似乎再现曝光,匆匆结束会见,律师立刻又草拟了一份调取看守所吕磊癫痫发作监控录相申请书,连同律师会见笔录于上午下班前一同呈交给承办法官。律师还特地提醒法官:上次法院说看守所监控录相只能保存二十日,没有调取成功,这次给法院留出的时间非常宽裕,希望法院尽快去看守所调取监控……

   轻松心情尚未散尽,午后,律师接到承办法官让去领判决的电话。“为什么不调看守所监控录相?为什么急于出判?”律师满腹疑虑,法官则无言以对。

   2014年6月17日上午十点,吕磊作为被害人的案件公开宣判。莱阳法院依据烟台法医“轻伤鉴定”,以展增歧、王少强、封思林、王佩全四人“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四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一年九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判决。

   而对于吕磊寻衅滋事一案,莱阳法院早于2014年4月10日即已做出一审判决:吕磊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辛广军、王少强轻伤和轻微伤,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癫痫、耳聋均可鉴定为重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吕磊的伤情不可谓不严重,但由于“轻伤鉴定”成定案依据,莱阳法院对四凶犯的量刑结果远低于对吕磊。
【律师家属耗尽心力    判决结果令人痛心】
   吕磊案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矛盾的焦点在于烟台法医的“轻伤鉴定”。为了吕磊伤情得到重新鉴定,律师查阅了大量有关癫痫方面的医学著作,向法院有理有据地提出重新鉴定吕磊伤情的意见。吕磊在看守所六次癫痫发作,律师都能第一时间赶到山东,为他制作会见笔录,并不厌其烦地申请法院调取看守所吕磊癫痫发作的监控录相、对吕磊取保候审,申请重新鉴定吕磊伤情。

   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不到一年时间里,吕磊律师从北京至莱阳出差办案往返不下二十余次,先后向莱阳公、检、法递交各类申请书、公函近二十份,向有关部门寄送反映材料三十余份……为了吕磊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律师不可谓不耗尽心力,然而一切努力却换不回一份公正的判决,莱阳法院的错误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后记:
   2014年10月30日,吕磊姐姐正式向莱阳法院递交了申诉书,要求重新审理弟弟被故意伤害一案,一年后吕磊出狱,后又历经多次癫痫发作,而这些都无助于改变那份错误判决。

   两年时间快过去了,莱阳法院奉行“拖字诀”仍对那份申诉书不置可否,这应当在吕磊一案法官们的预料之中,体制内浸淫多年,法院内部的配合早已不是秘密,否则他们当初也断不敢如此胆大妄为,只是他们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也可能会遭受吕磊那样的不公。互害的体制下,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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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可笑!!  漏洞百出!   被村里派去讨债?  以何种身份去讨债?  如果是合法债务,不走司法,采取暴力讨债,分明是带有黑社会色彩的非法行为。最后吃了亏,还出来喊自己冤枉,被打死都不冤,活该!

再说,这是安全论坛,楼主出来发这种贴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6-1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2-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架斗殴,此内容不宜在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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