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网站6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介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
12月5日,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最高检应邀参加事故调查组。目前,最高检已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元宝山区检察院等三级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
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181人在井下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于4日上午完成救援工作,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不幸遇难,受伤人员经救护已全部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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